安培龙(3014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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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8:45:4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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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安培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
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
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培龙 |
保荐代表人姓名:龙伟 |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杰 |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11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项目 | 工作内容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
期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
期事项已经 2024年 4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安培龙智能传感
器产业园”子项目“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
和子项目“智能传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长至 2025年
6月 30日、2024年 6月 30日。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
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已披露相关公告,保荐人已出具
相关核查意见。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股份回购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对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利分配计划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
告期内,安培龙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报告事项 | 说明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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