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300865):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4-05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2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 12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 8月 12日以书面及口头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袁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8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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