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云煤能源(600792):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9:01:13 中财网

原标题:云煤能源: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92 公司简称:云煤能源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树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昆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四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云煤能源、马龙 产业、上市公司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云南马龙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安宁焦化厂、200万吨焦化项目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
昆钢控股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云天化集团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昆股份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宝武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安宁分公司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
贸易分公司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
燃气工程公司云南昆钢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师宗煤焦化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金山煤矿师宗县金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重装集团云南昆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大西洋云南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云煤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Yunnan Coal & Ener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YNC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树雄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戚昆琼丁舒
联系地址云南省安宁产业园区云南煤业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安宁产业园区云南煤业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电话0871-687586790871-68758679
传真0871-687576030871-6875760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编号:2011-030、2019-061、2021-023)
公司办公地址云南省安宁产业园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650309
公司网址http://www.ymnygf.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云煤能源600792*ST马龙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573,042,208.803,688,351,685.72-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754,855.14-33,214,461.32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241,264,063.90-43,043,437.24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377,260.97-211,535,749.51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52,756,976.533,329,892,085.103.69
总资产10,761,266,685.899,856,805,890.839.18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03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03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23-0.0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1-1.05减少 5.7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7.06-1.36减少 5.70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1,257,082.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4,930,090.6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 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750,578.33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 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 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86,783.8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86,570.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28,755.95 
合计8,509,208.76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说明
2024年上半年,国内焦炭市场受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影响,整体以偏弱运行为主,价格重心下移。2024年一季度焦企去库存压力较大,焦炭一路震荡下跌,加之成本支撑弱化。多地加大限产力度,焦企产能释放受到抑制,焦炭供应减少。进入二季度,随着需求持续改善,焦炭价格超跌反弹,由于供给快速回升,反弹力度有限。

2024年上半年国内硫酸铵市场先小幅震荡后大幅冲高。国际市场价格处于近四年低位,受此压制,国内硫酸铵市场偏低位震荡,价格不及去年同期水平,不过受稀土和挤压颗粒厂家集中补库影响,国内出现阶段性短暂上涨。2024年上半年国内高温煤焦油市场震荡运行,价格呈现先跌后涨再跌态势,最终截至到6月底价格下跌至年初水平。2024年上半年国内粗苯震荡上涨,价格在供需和外围之间驱动下不断转换,现货价格围绕6415-8180元/吨区间波动,处近五年高位水平。

2022年8月,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发布《焦化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焦化行业双碳目标的三步走路径;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提出焦化产能改造目标。这意味着焦化行业成为继火电、钢铁行业之后又一个实施超低排放的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围绕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焦化行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日趋严格,进一步推进焦化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涵盖两大板块,焦化板块和重型机械板块,下面分别对业务情况作介绍:
1.焦化板块
主要业务: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焦化业务,涉及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冶金焦炭,副产品有煤气、粗苯、焦油、硫铵、硫磺等。其中,以煤炭为原材料生产的冶金焦炭,主要用于高炉炼铁,是钢铁行业仅次于铁矿石的重要原料。
2.重型机械板块
主要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昆钢重装集团主要从事起重运输机械、矿冶装备制造、维检服务和耐磨材料等业务。起重运输机械业务主要进行起重机、胶带机等运输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矿冶装备业务主要进行冶金装备、矿山装备、隧道掘进装备、风电和水利装备、环保设备和轧辊等的制造。维检服务业务主要从事设备、生产线的维护检修业务。耐磨材料业务主要从事耐磨、耐腐、耐热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是客户优势。公司作为云南省大型焦炭生产企业之一,依托控股股东昆钢控股的钢铁业务,与武昆股份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保障公司焦炭产品的销售,相比于同行业其他独立焦化企业,公司具有一定的抗市场风险能力。

二是质量优势。公司高度重视焦炭质量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配煤技术研究,应用“配煤结构优化研究”科研项目研究成果,扩大炼焦煤资源,启用多个经济性煤种的同时,通过大量的小焦炉试验指导配煤,在保证焦炭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成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焦末含量攻关项目,对焦末含量超标进行系统分析,努力提升焦炭质量。

三是科技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9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焦化板块有效专利117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95项,专利涵盖炼焦煤品种开发、配煤炼焦技术以及相关设备改造等;重型机械板块有效专利151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123项,专利主要涵盖产品包括钛合金装备制造、冶金机械、起重机制造、耐磨材料等。

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重装集团技术中心均为云南省省级技术中心,同时公司技术中心是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先后与多家企业、院校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有效提升公司综合技术实力,其中,昆钢重装集团与俄罗斯、意大利企业、昆明理工大学在高端钛合金电极自耗凝壳炉的研究开发、超高速等离子旋转电极超细粉球形钛粉工艺技术引进及装备研制项目等开展合作。

四是品牌优势。公司继续实施品牌战略。煤焦化板块拥有1个注册商标,分别为第1、第4、第19类商品,包含焦炭、煤焦油、苯等主要焦化产品以及衍生产品;重装板块拥有注册商标2个,分别为第7、第11、第19、第35、第37类商品,包含烤炉、烘烤器具、水果烘烤器、电炉、干燥设备、烤烟机、热风烘箱、燃烧器、加热板、焙烧炉、非金属管道、非金属建筑材料、非金属排水管、建筑用非金属盖板等产品以及衍生产品。截至目前,公司已制定1项国家标准《焦化废水 氨氮含量的测定甲醛法》(标准编号GB/T 34532-2017),1项行业标准《焦炉煤气 氰化氢含量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标准编号YB/T4495-2015)。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围绕年初目标,强化“算账经营+精益管理”经营意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生产焦炭115.67万吨,外销煤气3.51亿立方米,化工产品6.60万吨,耐磨产品0.89万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7,304.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75.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亏19,954.04万元。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亏损且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由于公司200万吨焦化项目上年同期处于试生产阶段,按会计准则未计提折旧费,且部分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计入了项目投资。由于上述两项费用对当期损益的影响,200万吨焦化项目成本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二是下游钢铁行业形势严峻,焦炭需求收窄,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受区域内供需两端市场的共同挤压,煤焦倒挂,亏损较大。

下半年,公司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聚焦主业、服务转型,统筹谋划各项重点工作,坚守安全环保底线,推进全员服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减亏控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573,042,208.803,688,351,685.72-3.13
营业成本3,614,319,751.343,579,997,738.270.96
销售费用4,048,053.444,596,730.15-11.94
管理费用88,940,779.6290,350,537.69-1.56
财务费用76,085,854.2133,906,593.46124.40
研发费用6,755,460.646,688,695.471.00
税金及附加13,225,985.9110,517,960.4725.75
其他收益4,964,494.762,527,197.3696.44
信用减值损失-3,685,717.15626,883.89-687.94
资产减值损失-9,373,837.343,185,082.32-394.30
资产处置收益-300,681.416,914,439.37-104.35
营业利润-233,412,130.58-19,703,344.88不适用
营业外支出16,790.751,221,291.67-98.63
利润总额-231,454,037.88-19,265,307.15不适用
净利润-230,304,924.45-31,112,254.61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377,260.97-211,535,749.51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583,251.13-292,114,089.95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7,017,516.72252,227,791.0129.6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67,711,239.882,110,869,621.86-30.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41,829,963.7556,689,684.97-26.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32,349,235.292,178,584,018.10-43.43
支付的各项税费23,689,415.5243,627,717.84-45.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32,717,600.4114,783,822.59121.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9,500.0015,958,270.88-99.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7,699,668.74308,072,360.83-81.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10,838,927.46410,995,163.8748.6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84,584,157.0221,107,607.27300.73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200万吨焦化项目上年同期处于试生产阶段,按会计准则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计入项目投资,2023年9月30日试生产结束后,全部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计提的应收票据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处置产能指标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较多。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200万吨焦化项目暂估转固后,折旧费、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市场形势严峻,煤焦价格倒挂,亏损较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以货币方式支付的原料煤采购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的200万吨焦化项目工程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销售商品的货币较上年同期减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以货币方式支付的原料煤采购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支付的各项税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缴纳的增值税及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减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处置部分焦炭产能指标的现金较上年减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资产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的200万吨焦化项目工程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归还到期的银行长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分配股利。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685,072,075.326.37290,414,472.762.95135.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款项。
应收票据2,974,147,878.9327.642,153,701,098.0921.8538.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以 票据支付的焦炭款等增 加。
应收款项 融资50,216,456.900.47174,323,686.341.77-71.1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银 行承兑汇票款减少。
其他应收 款4,386,251.400.0416,730,113.130.17-73.7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回履 约保证金。
预收款项6,714,397.680.064,781,056.250.0540.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收的 租赁款增加。
应付职工 薪酬4,074,710.340.046,232,829.290.06-34.6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付职 工辞退福利减少。
应交税费12,073,191.340.1117,256,584.450.18-30.0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付增 值税减少。
长期应付 款917,173,316.878.52651,570,564.626.6140.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一年到 期的融资租赁款增加。
其他流动 负债1,952,497.530.025,468,747.370.06-64.3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已贴现 未到期的票据减少。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年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3,600,000.00票据保证金
货币资金62,499,086.27信用证保证金
货币资金175,438.65土地复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
固定资产1,234,772,690.63售后租回租赁资产
固定资产299,233,811.59融资租赁租赁资产
无形资产242,958,170.48长期借款抵押土地
合计1,873,239,197.62/

注:根据公司2022-72号《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8月获得兴业银行“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专项贷款,授信额度为10亿元,实际使用项目专项贷款8.85亿元。公司已向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出具不可撤销的承诺:待项目完成竣工验收、达到确认资产价值及融资占比条件后,与兴业银行签订相关合同,配合完成相关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预挂牌转让公司所持金山煤矿100%股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产交所预挂牌转让公司所持金山煤矿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编号:2023-075);2024年1月26日,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在产交所正式挂牌;2024年2月29日,公司收到产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确认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金山煤矿100%股权项目的受让方为云南福泽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3月7日,公司收到产交所代付交易价款8,181,401.45元(该金额为扣除云南省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及信息公告费的金额),并于2024年3月21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金山煤矿股权,金山煤矿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公司类 型业务性质及主要产 品或服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云南昆钢重型装备制 造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机械及成套设备的 设计、制造、销售63,980.40137,490.3736,200.04-1,817.59
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 司子公司煤炭、焦炭、煤焦化 工副产品生产、销售120,000.00110,753.6655,723.11-13,940.48
云南昆钢燃气工程有 限公司子公司燃气工程建筑施工2,659.165,840.524,094.5014.90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若公司未来不能较好地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政策调控导向,不能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计划,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
2.产业政策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与焦化行业发展、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密切相关。近几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快焦化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焦化行业技术进步,提高焦化行业集中度,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构性改革,提高行业准入标准,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以加快推进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若未来国家焦化产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3.上下游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为焦炭,下游主要用于钢铁行业,其相关性很强,钢铁行业的景气度直接影响焦炭行业的发展和盈利能力;上游主要依赖原材料炼焦煤,炼焦煤市场价格波动会影响焦炭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销售价格。如果上下游市场波动太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4.省外市场竞争的风险
目前国内市场常规焦炉产能主要集中在山西、河北、山东、内蒙等地,且焦炭产能过剩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为保证焦炭的销量,省外焦炭很有可能压低价格冲击云南市场,虽然公司与武昆股份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保证了焦炭的销售,但销售价格是参照市场价确定的,若省外焦炭以压价方式进入,将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5.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与控股股东昆钢控股的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相互合作关系,互为最大的供应商和客商。但如果武昆股份由于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市场经济形势变化等原因对公司焦炭需求大幅下降,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6.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收回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103,888.48万元,297,414.7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5%、27.64%。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与公司的营业规模和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密切相关。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回款正常,但未来如市场形势、客户财务状况或资信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的风险。

7.安全环保的风险
公司生产作业覆盖危险化学品生产等高危行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给公司带来声誉和财产上的巨大损失;公司所处焦化行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国家针对焦化行业污染性对环境保护作出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炼焦化学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多种限制性规定,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及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增强,出台的环境保护政策及环境保护标准日趋严格,公司未来为执行环境保护新政策、新标准将承担更多的成本,从而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4年2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2024年3月1 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07)
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4年6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2024年6月 15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4)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届次审议并通过议案
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李太刚副总经理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7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李太刚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太刚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24-039)。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不适用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不适用
每 10股转增数(股)不适用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安宁焦化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其它特征污染物为:苯并(a)芘、氨、硫化氢;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口数量为14个,主要分布在焦炉烟囱脱硫脱硝后、干熄焦环境除尘后、推焦机侧、焦侧地面站后、发电锅炉脱硫脱硝后等;污染物排放执行的排放标准为《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云煤能源公司排污许可证上许可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97.065t/a、二氧化硫128.448t/a、氮氧化物578.151t/a,202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8.967/a、二(2)公司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其它特征污染物为:苯并(a)芘、氨等;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口数量为18个,主要分布在煤破碎布袋除尘器、推焦布袋除尘器、粗苯管式炉、锅炉布袋除尘器及相关废气净化之后;污染物排放执行的排放标准为《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师焦公司排污许可证上许可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 211.995t/a、二氧化硫 279.321t/a、氮氧化物 1270.236t/a,2024 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19.321t/a、二氧化硫30.512t/a、氮氧化物69.526t/a,不存在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总量的情况。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直以来,公司一直以强烈的使命担当高度重视环保投入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完整且运行状况良好,各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均符合有关环保管理要求,环保设备同步运行率100%,环保设备完好率95%以上。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师宗煤焦化新建的焦场大棚封闭项目、化产区域VOCs治理项目、安宁焦化厂焦侧脱硫三个项目均完成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报备。

(2)公司200万吨焦化项目于2023年10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取得《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公司新建项目均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三同时”相关规定执行,公司现有的排污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师宗煤焦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1年11月9日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备案;云煤能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12月19日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要求,2024年上半年公司认真督促分子公司组织开展自行监测,下属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宁焦化厂、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均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了相应的委托监测工作。其自行监测方案、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均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予以公开,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为100%。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减少焦炉煤气的放散率,利用好5万立方米焦炉煤气柜实现煤气的削峰填谷,有效减少焦炉煤气因焦炉定期交换导致的工艺放散。生产过程中需加强焦炉加热过程管控,及时沟通联系协调生产,保持生产稳定,减少放散量。2024年上半年安宁焦化的煤气放散率为0.22%,环比去年同期下降0.89%;师宗焦化的煤气放散率为0.10%,环比去年同期下降0.10%。

2.从操作控制、工艺优化、设备养护等方面,做好制酸焚烧炉、脱硫脱销补燃炉燃烧效率提升,在烟气温度满足脱硝运行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补燃炉的煤气耗量,减少煤气消耗。

3.抓住相关重点工作,尤其是工序电耗、蒸汽的消耗及回收控制,积极开展技术攻关降低消耗、增加回收。

4.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情况
(1)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
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主要实施了DCS系统改造项目、CEMS问题消缺整改、新增焦侧脱硫工艺改造项目、新增非甲烷总烃和氨逃逸自动监测项目、五个主要排口监测平台消缺改造项目。2024年6月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均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2)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
无组织一体化管控平台:项目涉及安装的设备已全部安装、调试完成,现数据采集中。

(3)清洁运输专项工作
现阶段大宗物料(包括进厂炼焦煤及出厂焦炭)已采用火车和皮带运输;外销产品自提车辆方面:云煤能源公司清洁运输达标率100%;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已取得并粘贴在设备明显位置;厂内倒短车辆,已按要求的日期投用;吸排罐车已到位。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为积极响应昆钢控股扶贫号召,公司选派2名职工到定点帮扶广南县旧莫乡驻村,助力乡村发展。

2.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公司工会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为3名在档困难职工申请困难补助1.31万元,为71名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申请困难补助5.68万元,为2名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帮困解困特殊困难补助共计5.10万元。

3.2024年上半年,公司发放夏季高温专项费用共计24.91万元,该费用指定用于购买帮扶村镇扶贫产品。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承 诺 类 型承诺 方承诺 内容承诺 时间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承诺 期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解 决 同 业 竞 争昆钢 控股2009年 9月 3日,昆钢控股与富源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煤、电、焦、煤化工、 特种炉料(铁合金)、建材等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该协议 是昆钢控股与富源县人民政府达成的框架性协议。为了避免上述协议在履行过程 中出现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昆钢控股承诺如下:《煤、电、焦、煤化工、特种 炉料(铁合金)、建材等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项下与昆钢煤 焦化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将由昆钢煤焦化或其控制的企业,或本次重组 完成后的马龙产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昆钢控股设立的富源煤资 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业务定位为富源县煤矿资源的整合,不会从事与昆钢煤焦 化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该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与煤炭相关的资产 和权益,凡具备资产注入条件的,昆钢控股将依法以合理、公允的条件及时将该 等资产或权益注入本次重组完成后的马龙产业。2009 年9 月3 日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昆钢 控股①保证上市公司与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不在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员及工 资管理与昆钢控股之间独立。②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市公司具有 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上市公司住所独立于昆钢控股。③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 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 开户,不与昆钢控股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昆钢控股2010 年6 月18 日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兼职及领取报酬;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 决策,昆钢控股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④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 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昆钢控股的机构完全分开。⑤保证上市公 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 上市公司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保持独 立,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解 决 同 业 竞 争昆钢 控股①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昆钢煤焦化其他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在本次重组完成前,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昆钢煤 焦化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②昆钢控股承诺在本次重 组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昆钢控股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 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 控制权。③昆钢控股将通过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 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④若违反上述声明及承诺,昆钢控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2010 年6 月18 日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 决 关 联 交 易昆钢 控股根据2010年6月18日昆钢控股签署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和减少 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昆钢控股就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在 本次交易完成后,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的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昆钢控股承诺将遵循 市场化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010 年6 月18 日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 融资 相关 的承 诺其 他昆钢 控股(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充分尊重云煤能源的独立法人地位,善意、诚信的行使相关权利并履 行相应义务,保证云煤能源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保证不会利用关联关系促使云煤能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 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损害云煤能源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2)在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云煤能源章程的前提下,昆钢控股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将尽可能 避免与云煤能源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对于昆钢控股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与 云煤能源发生的不可避免的交易,昆钢控股将督促交易各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煤能源章程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2015 年8 月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原则进行。昆钢控股及其具 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云煤能源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 云煤能源谋求超出协议之外的利益。(3)依法促使与昆钢控股具有控制关系的 第三方按照与昆钢控股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承诺事项。      
 解 决 关 联 交 易昆钢 控股(1)昆钢控股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昆钢控股及其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 企业与本次发行完成后云煤能源(包括云煤能源现在及将来所控制的企业)之间 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协议,不向上市公司谋求超出协议之外的利益。(2)昆钢控股将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 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善意、诚信的行使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 关联关系促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 何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3)昆钢控股保证不会利用关联 交易转移上市公司利益,不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4)昆钢控股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如违反本承诺致使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昆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 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云煤能源有权扣留应向昆钢控股支付的分红款 直至昆钢控股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2022 年4 月6 日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 决 同 业 竞 争昆钢 控股(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昆钢控股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 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云煤能 源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云煤能源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权益。(2)昆钢控股承诺在作为云煤能源的控股股东期间,将 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昆钢控股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 经济组织及昆钢控股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云煤能源相同 或相似的、对云煤能源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 他任何损害云煤能源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3)昆钢控股在作为云煤能2022 年9 月9 日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源的控股股东期间,凡昆钢控股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 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云煤能源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 将按照云煤能源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云煤能源,以避免与云煤能源 存在同业竞争。(4)如果昆钢控股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云煤能源经济损 失的,昆钢控股将赔偿云煤能源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5)本承诺所述事项已 经昆钢控股确认,为昆钢控股真实意思表示,对昆钢控股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 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 他昆钢 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1)昆钢 控股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 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 施完毕前,若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作出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相关管理措施。2023 年2 月23 日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公司 董 事、 高级 管理 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 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 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5)承诺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 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2023 年2 月23 日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昆钢 控股自云煤能源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召开日(2022年 4月 7日)前六个月至今,昆 钢控股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云煤能源股票的情形。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至云煤能源完成本次发行后 18个月内,昆钢控股承诺不减持云煤能源 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也不安2023 年3 月10 日2022 年4 月7 日前不适用不适用
   排任何减持的计划。昆钢控股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云煤能源 股票的情况,昆钢控股承诺因减持云煤能源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云煤能源所 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个 月至 本次 发行 后18 个月   
 其 他昆钢 控股昆钢控股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2)本次发行的 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有云煤能源股份;(3) 不当利益输送。2023 年3 月10 日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 他昆钢 控股昆钢控股将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认 购云煤能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为昆钢控股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 接或间接使用云煤能源及其关联方(发行对象除外)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 在接受云煤能源及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 排等情形。昆钢控股具备按时全额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能力,不存在对本次认购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2023 年3 月10 日长期 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