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疆火炬(603080):新疆火炬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新疆火炬:新疆火炬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80 公司简称:新疆火炬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陈志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颖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城市燃气供应、加油加气站运营管理、城市热力供应、燃气设施设备安装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城市燃气业务 公司城市燃气业务模式主要是经营下游终端的燃气销售业务,销售对象包括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经营模式是公司向中石油天销新疆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捷公司、中石油天销江西分公司等上游气源方采购天然气,通过公司自有管网体系,充分发挥区域中压环网优势,科学规划、互联互通,精准对接下游用户,向公司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用户提供服务。 2、加油加气站运营管理 加油加气站运营管理业务模式依托公司遍布在喀什地区、克州地区、图木舒克市部分区域的在建及建成投产的40余座加气站或油气合建站,形成网状布局,向私家车、公交车、运输车等社会车辆提供经济、安全、环保的天然气燃料及汽油柴油等燃料。 3、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业务 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业务模式是指公司提供燃气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等服务,目前是通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GB2级资质)、工业管道安装(GC2级资质)等相关专业资质的全资工程安装子公司,为用户提供全套燃气配套建设服务。 4、城市热力供应 城市热力供应经营模式是指公司在喀什市、阿图什市供热特许经营的区域内,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集中或独立的供热热源,通过热力管网,为各类民用、商用建筑提供集中供热服务,并通过与区域内的用热用户签署供热协议,向用户收取采暖费的方式实现运营收益。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全球天然气行业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随着能源转型的加速和环保意识的提升,天然气作为相对清洁的化石能源,其产量与消费量均实现了显著增长。同时,随着亚洲市场,特别是中国和印度,对天然气需求的快速增长,全球天然气消费量也持续攀升,成为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天然气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成为国家能源结构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能源安全战略的深入实施,天然气在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政府大力推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天然气市场多元化发展,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天然气消费结构日益多元化,主要包括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发电、化工原料等领域。其中,城市燃气是天然气消费的主要领域,占比最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燃气需求量持续增长。工业燃料和发电领域对天然气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尤其是在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行业。 2024年6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对天然气利用政策进行修订,切实推动天然气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将促进天然气行业的不断发展,切实发挥出天然气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以及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新型电力系统下电力安全的“稳定器”的作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及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天然气产量已连续4年超过2,000亿立方米,连续7年保持百亿立方米增产。2024 年上半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137.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1%;规上工业天然气产量1,23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0%;天然气进口量6,465万吨,同比增长14.3%。从应用端看,我国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远低于世界天然气消费量平均值,消费潜力和增长空间较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这对天然气利用方式和发展方向提出更高要求。未来,随着能源结构转型的深入和环保政策的加强,天然气需求将持续增长。同时,技术进步和勘探开发力度的加大将推动天然气产量稳步提升。 天然气将承担安全供给与绿色低碳的双重使命,是我国向低碳、零碳能源转型过程中最优选的过渡能源,发展前景广阔。 2、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新疆燃气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在燃气行业深耕已有20余年,致力于推广天然气应用,提供清洁能源综合供应方案,更好地服务于公众,为减少碳排放贡献力量。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在新疆南疆区域内已经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探索能源全国性布局,虽然正处于起步阶段,但依靠公司深厚的管理底蕴、丰富的人才储备及上市平台融资能力,能使公司具有较强的成长性,能够促进公司发展壮大。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区域先入优势 城市管道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周期长、投资大的特点,我国部分省份的城市管道燃气实行 特许经营模式,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一般不允许重复建设,具有自然排他性。因此,燃气管网覆盖区域越广,规模越大,所拥有的潜在客户数量便越多,公司发展前景也更为广阔。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拥有喀什地区喀什市、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疏勒县、疏附县,克州地区阿克陶县行政区域及阿图什市部分区域,图木舒克市部分区域、江西省进贤县等区域的特许经营权。 公司通过多年的特许经营权优势积累,为上述区域的业务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城市发展潜力优势 喀什,是古今交融和文明互鉴的历史文化名城、中华文明向西交汇的门户,凭借“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区位优势,自古以来便是丝绸之路上的国际商埠,是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重要支点和亚欧黄金南通道的重要节点,拥有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重大开发区域。近年来,随着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的揭牌,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铁路项目三国政府间协定正式签署,叠加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援疆省市和喀什各项优惠政策,承载着国家区域发展与对外开放时代重任的喀什,吸引了大量企业入驻;同时,喀什是独具民族风情的旅游目的地,以丰富的自然景观和独特的民俗文化吸引着八方游客,为喀什带来了大量的“流量”,为喀什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助力。喀什突出的区位优势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更加凸显,为区域内企业带来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三)税收政策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创能公司注册地为喀什经济开发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7号)文件的规定,在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对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重点鼓励发展产业目录范围内的企业,给予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五年免征、五年减半征收的优惠,创能公司符合经济开发区相关政策条件并享受税收优惠。创能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燃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收入占比较大,根据减免政策,能够有效地降低公司税收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四)管理及人才优势 公司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系统的人才培养机制,切实保障公司整体运行质量和业务运营的稳定。通过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内控管理各项机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式,全面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规范化的管理为公司在激烈竞争中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拥有一批涵盖燃气经营管理、市政施工管理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及核心管理团队,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团队逐步积累了丰富的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和城市燃气运营管理经验,能够根据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更新理念,学习、探索新发展方向,为公司不断降本增效,开拓市场,安全生产经营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都打下了良好基础。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对应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修理检测费及其他费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及租赁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支付采购款、职工薪酬及税费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1、喀什创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本年入户安装业务较上年增加,因此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幅较大。 2、江西国能燃气有限公司本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23年9月并购江西国能燃气有限公司60%股权,合并范围增加 所致。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安全生产风险 安全至上,鉴于天然气易燃、易爆的特性,其设施安全不容丝毫懈怠。公司视安全生产为经营之基,秉承问题导向与底线思维,坚守安全红线原则。公司不断构建隐患消除与问题解决机制和全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强化安全风险防范能力。通过多元化措施、综合施策,严格执行安全规范,深化安全教育与培训,实施定期隐患排查与不走期交叉检查,确保隐患得到即时整改,从而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坚实守护公司安全运营的基石。 (二)能源竞争风险 近年来,由于全球能源短缺、气候变暖等问题日益突出,我国致力于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加快构建清洁能源体系,因此促进了新型能源的快速发展。随着新能源技术的不断突破,光伏、风电、氢能等新型能源发展迅速,但从远期来看,终端用户将会根据成本、方便程度、安全及环境等因素做出选择,不能保证天然气会继续成为现时及未来终端用户的必然选择。若出现能替代天然气的新型能源,将会对公司业务造成冲击,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价格风险 我国天然气行业的上下游具有不同的定价机制。上游逐渐实施市场化定价,下游城市燃气定价则受各地政府监管。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如果因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上涨,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调整有一定的周期,相对于市场变化,价格调整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致使公司无法及时向下游传导成本压力,可能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经营压力增大、利润空间缩小,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喀什市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 主营天然气销售及安装等相关业务,被国家发改委列为鼓励类产业。公司存续期间内,没有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生活废水、固体废弃物等。 为此,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固体废弃物,通过城市排污及垃圾处理系统统一 进行处理。公司注重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通过减排、环境及资源保护体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科学发展理念,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环保工作。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号召,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在深耕燃气市场、做好燃气供输服务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肩负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开展困难群体帮扶、基层阵地建设、乡村教育捐赠活动,通过喀什市慈善会向喀什市佰什克然木乡困难群体开展捐赠帮扶,帮助乡村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通过向乡村街道捐赠会议设备,支持基层党组织强化阵地建设;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基金会为留守儿童、乡村学生、乡村振兴帮扶点购买安全防护书包、安全教育书籍和有声图书等,助力乡村教育事业发展。 公司始终把乡村振兴当做一项长期的任务,将一如既往的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努力巩固现有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支持各类公益事业,坚持用爱心回报社会,用义举帮助他人,力所能及地回馈社会、服务群众,给乡村振兴添“底气”、增“活力”。
注1:新疆火炬承诺: 1.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1)本公司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4)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2.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自2014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无诚信不良记录,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之情形。 3.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事宜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事宜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声明出具日,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注2: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1)本人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新疆火炬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及作出的确认,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以及作出的确认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以及作出的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新疆火炬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对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新疆火炬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人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新疆火炬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若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以及作出的确认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该等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暂停转让在新疆火炬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新疆火炬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无重大违法行为等事项:(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3)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A、受到刑事处罚;B、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C、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6)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正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