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600791):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4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8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昝荣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昝荣师先生、曹云俊先生、刘德江先生和孙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德宏先生、李俊峰先生、张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心福先生、许群娥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少纬、程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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