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688617):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9:16:00 中财网
原标题:惠泰医疗: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
予及归属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 4月 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 4月 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三)2021年 4月 7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肖岳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1年 4月 23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1年 4月 7日至 2021年 4月 1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 4月 1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1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年 4月 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1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 4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 5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6月 20日、2023年 12月 13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350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 191,357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一)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 6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十二)公司于 2024年 7月 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19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358,663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三)公司于 2024年 8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2024年 7月 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 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和 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成正辉先生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18,000股股票和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5,579股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戴振华先生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18,000股股票和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3,282股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暂缓办理。

2024年 6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股,不送红股。2024年 7月 22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7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7月 26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包括前述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成正辉先生和戴振华先生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应予以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息等事项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1+n)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0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 A类限制性股票(包括前述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成正辉先生和戴振华先生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A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201.6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01.64-2)/(1+0.45)=137.68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B类限制性股票(包括前述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成正辉先生和戴振华先生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B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181.16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81.16-2)(/ 1+0.45)=123.56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 A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包括前述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成正辉先生和戴振华先生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下同)由268,000股调整为268,000×(1+0.45)=388,600股(取整),预留部分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56,625股调整为56,625×(1+0.45)=82,106股(取整);B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 118,786股调整为118,786×(1+0.45)=172,239股(取整),预留部分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24,176股调整为24,176×(1+0.45)=35,055股(取整);其中,前述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成正辉先生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18,000股A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26,100股,5,579股B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8,090股,戴振华先生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18,000股A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26,100股,3,282股B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4,759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进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 本次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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