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3004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9:55:33 中财网
原标题:金盾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盾股份
股票代码: 30041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周纯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周建灿(已去世)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金盾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纯、周建灿(已去世)
金盾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11
本次权益变动周纯因执行法院裁定导致股份减少 26,296,800股,周纯及一 致行动人周建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11.45%降至 4.98%。
绍兴中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中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周纯,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68219880228****,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民权,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周建灿(已去世),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62219630502****,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民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周建灿与周纯系父子关系,两者为一致行动人。周建灿曾担任金盾股份董事长职务,周纯曾担任金盾股份董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法院裁定导致股份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杭州中院作出的(2022)浙01执597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拟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8,460,000股股份强制变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8%)。拟强制执行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具体以法院实际处理而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周纯、周建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6,560,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5%;本次权益变动后,周纯、周建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263,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截至 2021年 5月末,周纯、周建灿合计持有公司 46,560,58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1.4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5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1日10时至2023年2月2
日 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周纯持有的公司 10,395,000股限售股,洪志鹏以最高应价胜出。2023年2月27日,洪志鹏已完成上述拍卖股份的交割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周纯被拍卖股份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本次司法拍卖过户后,周纯、周建灿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变更为36,165,584股,占当时总股本的8.90%。

3、由于周纯与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杭州中院作出的(2022)浙01执597号执行裁定书。司法强制执行周纯所持公司8,4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3日,周纯被动减持公司3,796,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3%。

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4年 8月 3日 10时至 2024年 8月 4日10时在阿里拍卖平台拍卖周纯持有的公司 12,105,000股股份(分成 4个标的,每个标的 3,026,250股股份)。本次拍卖股份交割过户情况如下:

序号拍卖标的(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竞买人姓名交割过户时间
13,026,2500.74%戴徐雅2024年8月9日
23,026,2500.74%诸葛承凤2024年8月9日
33,026,2500.74%陈建富2024年8月9日
43,026,2500.74%钱林洁2024年8月20日
小计12,105,0002.98%  
综上,周纯、周建灿因执行法院裁定导致股份减少 26,296,800股,持股比例由 11.45%变更为 4.9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周纯、周建灿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20,263,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8%,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1、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传真:0575-82952012/0575-829520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周纯、周建灿
2024年 8月 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 在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 业园区
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周纯、周建灿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不适用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 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6,560,584股(周纯、周建灿合计) 持股比例:11.45%(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26,296,800股 变动比例:6.47% 变动后持股数量:20,263,784股(周纯、周建灿合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8%(占总股本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4年8月20日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是□ 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是□ 否□暂无√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是√ 否□ 由于周纯与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杭州中院作出的( 2022)浙01执597号执行裁定书,司法强制执行周纯所持公司8,460,000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8%。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3日,周纯被动减持 公司3,796,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3%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是□ 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是□否□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是□ 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 准是□ 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周纯、周建灿
2024年 8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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