铖昌科技(001270):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6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6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953,500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541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2795.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68元,募集资金总额606,031,8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509,105,900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0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15号)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确认。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532,913.1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69,160,780.63元,本年度使用66,372,132.49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人民币184,422,611.2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2022年6月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帐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相控阵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卫星互联网相控阵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三路3号杭州智慧产业创业园5幢3楼”变更为“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由原来的租赁方式改为购置或租赁。公司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构成进行调整,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主要为项目中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人员薪酬”有调整变动,项目总投资额不变。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5,964.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274号)。 (五)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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