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300373):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06号),本公司获准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 GDR 14,339,500份,对应的 A股基础股票 28,679,000股,每份 GDR发行价为15.00美元,共计募集资金 21,509.25 万美元,坐扣承销费用 116.15万美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1,393.10万美元,已由主承销商 HUATAI FINANCIAL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于 2023年 4月 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1.67万美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211.43万美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万美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有 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美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当地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先行汇入国内之后履行审批程序再进行出境,办理过程中为不影响项目进度,本公司募集项目发展功率元件业务,包括建设小信号产品、硅基及碳化硅 SBD、MOSFET等产品的封装项目和海外研发中心、全球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以自有资金分别累计投入 1,470.12万美元和69.33万美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海外研发中心和全球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建设的效益主要体现在提升公司在研发能力、销售网络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本项目不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3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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