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亚光科技(300123):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预计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对外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6.3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含此前董事会已审批且尚在有效期内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等公告。 二、本次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亚光”)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办理2.4亿元续贷手续,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跃先先生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成都亚光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成都亚光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成都亚光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系统”)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自有资产为成都亚光前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相关担保合同的主要要素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李跃先 2、债权人(乙方):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本合同所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 4、保证范围:前述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依法应当加倍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以乙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已支付和未支付费用)等。前述本金系指本合同所述风险敞口金额,因此,债务人以保证金担保部分债务不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因此,债务人以保证金清偿对应债务不会使甲方担保范围有任何减少。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五年止。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 1、抵押人(甲方):成都亚光电子系统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乙方):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本合同所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 4、担保范围:前述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依法应当加倍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以乙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已支付和未支付费用)等。前述本金系指本合同所述风险敞口金额,因此,债务人以保证金担保部分债务不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因此,债务人以保证金清偿对应债务不会使甲方担保范围有任何减少。 5、担保期限:担保物权设立之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6、抵押资产情况如下: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提供担保额度(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为11.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37%,担保余额(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为9.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7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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