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301023):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4-038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8月 10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刘锦成、陈渊技、龚建芬、刘施宏、高烨、周红兵、王建辉通讯出席。全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编制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中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有效股本 55,02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008,32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 2024年 9月 9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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