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603507):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7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 8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4.4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5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71,999,996.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270,754.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7,729,241.28元。 截至 2022年 8月 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6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 9月,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振江”)、时任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就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连云港振江变更为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JZNEE Renewable Energy Technology Inc.)(以下简称“美国振江”),并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2023年 6月,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振江、孙公司美国振江、时任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就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 10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振江、孙公司美国振江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相关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531.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上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大华核字[2022]0013164号《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公司已于 2022年 10月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0个月。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且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遇建设项目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将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已使用人民币 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已于 2024 年5月 11日、6月 14日和 6月 25日,分别归还人民币 1,500万元、9,999,891元和 25,000,109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年 6月 26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 10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9月 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结项。截至 2024年 7月 10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4,989,777.83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4.48%,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升级建设项目”主要针对公司现有技术在研发设备、研发能力、新产品测试和场地面积等方面的不足,整合现有研发资源进行升级建设。该项目能够有效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并间接减少公司运营成本,本身不对外经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具体投资项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3年 4月 27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了让公司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满足美国新能源市场对公司光伏支架等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将“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建设期延长至 2024年 6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资项变更、延期和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号)。 “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 2024年 6月完成建设,并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号)。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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