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12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4年 8月 22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0)。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报告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观澜分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管理需要,公司注册地址已变更至公司观澜分公司同一工业园区。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观澜分公司。本次注销观澜分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观澜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增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变动、市场需求等因素,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有效性和经济性,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2025年 10月 2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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