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热力(002893):会计政策变更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21:11:39 中财网
原标题:京能热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初始确定为成本计量模式,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二)变更日期
2024年 6月 1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摊销。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不对其计提折旧或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发生毁损,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若相关资产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导致其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2024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合理性、可操作性,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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