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000951):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 月的投资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 相应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4、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 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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