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000906):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7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为进一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优化融资期限结构,满足 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 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 票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方案内容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可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置换有息债 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4)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最终发行利率根据集中簿记 建档的结果确定,根据目前市场行情,3年期票面利率在 2.4%-2.6%。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6)发行方式:公司将聘请合格金融机构作为承销商,通 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7)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规定的 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8)增信措施:信用发行(主体评级AA+)。 (9)其他: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本次注册发行工作申请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完成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 注册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的 规模、期限、条款、利率、用途、期数、时机、会计处理等一切 事宜); 2、决定聘请为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 中介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中期票据 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注册、 发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办理与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工作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经上级主管单 位审批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的 二十四个月。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兑付 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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