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咨询(000779):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甘咨询”)董事会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8号)同意,甘咨询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578,0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9,999,995.0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950,618.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1,049,376.23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年 11月 6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3)第 21002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2023年1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木工程院”)、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电设计院”)及甘肃华强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强检测”)作为募投项目“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2024年6月,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土木工程院、水电设计院、华强检测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土木工程院、水电设计院及华强检测作为募投项目“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除此以外,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 公司与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实施募投项目所需募集资金及通过募集资金购置的设备资产。公司将在《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度范围内,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及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并公告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展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11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5,902,186.32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508,092.53元(其中可置换金额为460,922.72元),合计拟置换金额为56,363,109.04元。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6,363,109.0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4)第310019号)。 公司已于2024年3月1日完成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6,363,109.04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65,950.85万元,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为20,780.81万元;暂时闲置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45,170.04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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