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301039):2024年半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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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2日 21:25:5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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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集车辆:2024年半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
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 2024-072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A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于 2021年 5月 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21]1719号《关于同意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2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5,80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31.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377.68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1年 7月 5日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668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55.9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总额人民币 94,792.49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69,451.59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的净额人民币 5,866.40万元)。
二、 A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与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分别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
中集车辆太字节汽车车厢制造(江门)有限公司、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江苏宝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中集车辆(山东)有限公司、
中集车辆(江门市)有限公司、广州
中集车辆销售有限公司、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东莞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中集陕汽重卡(西安)专用车有限公司、
中集车辆太字节汽车车厢科技(镇江)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 4000021519200360952 | 活期 | 23,990.62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 755901337610666 | 活期 | 13,119.22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 750900393010808 | 活期 | 1,696.72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 755954531810207 | 活期 | 0.01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 531900034510707 | 活期 | 0.03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 553900002710508 | 活期 | 9.09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 4000021519200340067 | 活期 | 17,509.21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 4000021519200339104 | 活期 | 855.48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 4000021519200338574 | 活期 | 1,751.65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 4000021519200337947 | 活期 | 2,545.34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 4000021519200340342 | 活期 | 1,273.39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 4000021519200339476 | 活期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 4000021519200340590 | 活期 | 1,288.35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时代支行 | 755901337610919 | 活期 | 1,803.22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 553900002710602 | 活期 | 747.48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 755904095610704 | 活期 | 1,781.29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时代支行 | 755901337610112 | 活期 | 429.66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 755968189810901 | 活期 | 650.83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 注
4000021519200360828(已销户) | 活期 | 0.00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 注
755901337610889(已销户) | 活期 | 0.00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 注
755904095610110(已销户) | 活期 | 0.00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 注
755903700110118(已销户) | 活期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 注
4000020219200698519(已销户) | 活期 | 0.00 |
合计 | | | 69,451.59 |
注:原“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下的“扬州中集通华数字化半挂车升级项目”和“涂装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新营销建设项目”项目已公告终止;“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执行完毕。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 2024年半年度 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年 8月 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32,624.96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4,142.93万元(不含增值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A股募投项目人民币 28,482.03万元。
2021年 8月 25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1年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A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2,624.96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32,624.96万元。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对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A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9,451.59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的净额人民币 5,866.40万元)。该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 8月 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8,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等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要求的产品。单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使用期限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董事会授权本公司 CEO兼总裁以及其授权人员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协定存款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61,983.26万元,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 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额度及有效期。
四、 变更 A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变更A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A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 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 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58,377.68 |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8,455.91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868.00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94,792.49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6,095.80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9.10%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报告
期实现
注
的效益
1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数字化转型及研发
注
2
项目 | 是 | 43,877.68 | 26,197.91 | 179.97 | 7,640.34 | 29% | 2026年 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升级与新建灯塔工
注
2
厂项目 | 是 | 79,500.00 | 59,203.03 | 461.86 | 46,281.16 | 78% | 2025年 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注
3
新营销建设项目 | 是 | 10,000.00 | - | - | - | 不适用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终止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 | 25,00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星链半挂车高端制
造产线升级项目 | 是 | - | 36,221.80 | 6,437.71 | 12,188.83 | 34% | 2025年 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强冠罐车高端产线
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 | 8,006.00 | 1,376.37 | 3,682.16 | 46% | 2026年 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太字节厢体高端制
造产线升级项目 | 是 | - | - | - | - | 不适用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终止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注
4 | -- | 158,377.68 | 154,628.74 | 8,455.91 | 94,792.49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 | | | | | |
合计 | -- | 158,377.68 | 154,628.74 | 8,455.91 | 94,792.49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
目) | 一、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
1、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
国内房地产、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放缓,致使自卸车、搅拌车及城市渣土车等产品销量不及预期。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结合商用车产品在新能源领
域的发展态势开始持续发力,取得一系列成果。例如在电动搅拌车业务方面,公司已成功研发出第一代基于新能源底盘的罐体电动化旋转驱动解决方案样
车,并交付客户进行试运行。该产品充分利用搅拌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的技术成果,实现了新品的快速选型和开发。目前,样车试运行阶段的节油效果显
著,赢得客户的高度认可。结合客户反馈,技术团队针对产品的技术升级和选代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的过程中。相对于从零到一的样车研发,此轮技术迭代
基于客户反馈意见和大量运营数据,因此所需研发时间和试验验证工作难度更大、耗时更长,致使该项目整体上未达到计划进度。
公司对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可行性
公司经过多年技术探索和经验积累,已经建立了基于新能源商用车模块化上装和载具平台技术相关解决方案,并在混合动力电动搅拌车等领域取得技术突
破,部分成果已进入样车测试和交付用户试运行阶段。公司新能源商用车技术研发团队也逐步掌握新能源车辆平台下的动力匹配、能源管理、虚拟仿真和验
证等关键技术。模块化研发与设计体系已经逐渐成熟,这些成果将为半挂车产品和模块的数字化技术升级方法和途径提供坚实的基础。
(2)必要性
公司的领先地位得益于长期在“跨洋运营"中形成的竞争优势。目前轻量化、高性能及高可靠性、新能源化和智能化是半挂车及专用车产品的发展趋势。公
司对核心产品模块进行数字化升级,充分利用数字化升级后的产品核心模块虚拟样机和相关数字化资产进行技术的快速论证、优化和迭代,是公司提高新品
研发效率和提升产品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公司在长期的全球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的核心竞争力。
(3)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将继续实施上述项
目。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某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2、本公司于 2024年 3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
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将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和“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
目”之子项目“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和“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2025
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和 2025年 6月 30日。
3、本公司于 2023 年 3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3年 5月 25日召开的 2022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具体情况,终止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涂装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扬州中集通华数字化半挂车升级项目”。
本公司于 2023年 8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3年 9月 20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 之子项目半挂车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及新
一代智能冷藏厢式车厢体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年生产 5万套行走机构产品(车轴加悬挂项目),并同意使用 A股募集
资金人民币 46,095.80万元用于“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强冠罐车高端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
| 本公司于 2024年 3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4年 6月 26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终止 “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子项目“白银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
项目”以及“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二、新营销建设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3年 5月 25日召开 2022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具体情况,对新营销建设项目
进行终止。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 本公司于 2021年 8月 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21年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A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2,624.96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4,142.93万元(不含增值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A股募投项目人民币 28,482.03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9,451.59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
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的净额)。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 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 A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88,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要求的
产品。单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使用期限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 CEO兼总裁以及其授权人员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截至 2024年 6月 30
日,本公司协定存款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61,983.26万元,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 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额度及有效期。 |
注 1:“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2:本公司已于 2023年度对“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涂装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扬州中集通华数字化半挂车升级项目”、“年生产 5万套行走机构产品
(车轴加悬挂项目)” 以及“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半挂车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新一代智能冷藏厢式车厢体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对“中集
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
注 3:本公司已于 2023年度终止该项目。
注 4: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748.94万元尚未明确用途,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星链半挂车高
端制造产线升
级项目 | - | 36,221.80 | 6,437.71 | 12,188.83 | 34% | 2025年 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强冠罐车高端
产线升级改造
项目 | - | 8,006.00 | 1,376.37 | 3,682.16 | 46% | 2026年 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太字节厢体高
端制造产线升
级项目 | - | - | - | - | -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4,227.80 | 7,814.08 | 15,870.99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三次会
议,并于 2023年 5月 25日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涂装线升级技术改造
项目、扬州中集通华数字化半挂车升级项目和“新营销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及延期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1)。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
并于 2023年 9月 20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 A股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具体情况,终止“数字化转型
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半挂车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及新一代智能冷藏厢式车厢体模块数字化升级
项目、“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年生产 5万套行走机构产品(车轴加悬挂项目)。同意
使用 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46,095.80万元用于“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强冠罐车高端
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
议,并于 2024年 6月 26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 | | | | |
| 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终止 “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子项目“白银星链半挂车高端
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以及“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3年公司开启第三次创业,在“星链计划”生产组织结构性改革的规划下,公司积极构建
“LTP+LoM”灯塔制造网络,布局白银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作为 LoM制造工厂之一。目前,
公司“星链计划”进入了战略落地、举措执行的关键阶段。公司基于当下市场环境以及订单机会分
布格局对各 LoM节点的投资布局进行了充分调研和重新论证,从投资回报率及投资必要性考虑,白
银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辐射的市场区域可由其他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一并覆盖服务。经审
慎研究,公司终止实施白银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的主要投资规划为镇江太字节干厢制造产线升级和冷厢制造产线
升级。干厢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增强渠道网络布局(直营店和经销商),已实现对华东冷藏车市场
的快速交付和服务能力,原计划投资的干厢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已无必要;冷厢业务方面,公司通过
资源整合,将原计划在某合作企业车间内投资建设的快速合厢线整体搬至中集车辆太字节汽车车厢
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可以满足原项目中冷厢制造产线升级的需要,因此该产线建设投资已无必
要。为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
审慎研究,公司终止实施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
议,并于 2024年 6月 26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项目的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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