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832982):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21:41:07 中财网
原标题:锦波生物: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0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净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1号)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49.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175.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2,326.57万元后,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3年 7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路支行账户(账号为:141141220013002581870)人民币20,000.00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账户(账号为:8115501011400583885)人民币2,504.55万元,2023年8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账户(账号为:8115501011400583885)人民币3,343.88万元。另加上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对应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31.69万元,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09.5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770.59万元。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7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464号)和2023年8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856号)。

(二)募集资金存储、结余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10,513.95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结余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太原分行8115501011400583885募集资金专户43,730,845.7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太原并州路支行141141220013002581870募集资金专户99,404,022.15
合计--143,134,867.9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于中信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和交通银行太原并州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投入的相关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896,180.1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67,075.47元(不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10122号鉴证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 称委托理财 产品类型产品名 称委托理 财金额 (万元)委托理财 起始日期委托理财 终止日期收益类 型预计年化收 益率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 定期型结 构性存款 35天3,000.002024年4月 11日2024年5月 16日固定收益1.70%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 定期型结 构性存款 63天5,000.002024年4月 11日2024年6月 13日固定收益1.75%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获益199,931.51元。公司持有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任一时点的使用额度均在不超过2.40亿元的审批额度范围以内,且任一时点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募投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了变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变更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进展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24,770.59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00.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513.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28.26%     
募集资金用 途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报告期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重组人源化 胶原蛋白新 材料及注射 剂产品研发 项目13,000.001,332.743,107.7323.91%2026年12 月31日不适用
品牌建设及 市场推广项 目11,770.596,268.077,406.2262.92%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4,770.597,600.8110,513.95----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 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募投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了变更。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2023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896,180.15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67,075.47元(不 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10122号鉴证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 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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