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002463):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22:11:15 中财网
原标题:沪电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王永翠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永翠女士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王永翠女士未持有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永翠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计划于 2024年 9月 10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永翠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征集人声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沪电股份
股票代码:002463
法定代表人:陈梅芳
董事会秘书:李明贵
公司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东龙路 1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0512-57356148
传真:0512-57356030
公司网址:http:// www.wustec.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 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在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2)。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永翠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永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南京财经大学会计本科,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0年 7月至 2002年 10月任万益五金制品(昆山)有限公司出纳、成本核算;2002年 10月至 2004年 7月任智威电子(昆山)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4年 7月至 2007年 8月任昆山展锋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 8月至 2010年 2月任昆山圣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 1月至 2014年 11月任上海致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项目负责人,2014年 11月至今先后担任上海鼎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主任会计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 2024年 8月 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 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4年 9月 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 2024年 9月 4日至 2024年 9月 9日(9:00—11:00,14:0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东龙路 1 号
收件人:钱元君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0512-57356148
传真:0512-5735603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王永翠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永翠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4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方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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