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83394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年5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082号)的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95.3368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 本次每股发行价格为7.00元,募集资金总额90,673,57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687,257.42元。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82,313,765.57元(含部分未划转发行费用)已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2022年7月25日存入公司开立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路支行(银行账号 39870180805227505)。 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报告文号为“XYZH/2022CDAA50211”的验资报告和报告文号为“XYZH/2022CDAA50231”的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公司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二)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66,301,723.33元,其中本年投入400,000.00元,以前年度投入65,901,723.33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92,980.90元,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2920101040035878)销户转出334,883.4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143,631.54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会同东莞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路支行账户(账号:3987018080522750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账户(账号:22920101040035878)。以上两个账户开立之后一直仅用于募集资金用途,未作其他用途。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因实施完毕进行结项。截至2024年5月21日,该募投项目对应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2920101040035878)余额为334,883.45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并于同日完成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1,699,950.68元、以自有资金支付各项发行费用3,404,885.06元,共计25,104,835.74元。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2CDAA50230)。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部置换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1、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7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2025年7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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