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力王股份(831627):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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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2日 22:26:0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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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力王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 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 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力王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LIWANG NEW ENERGY CO.,LTD.
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维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海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海进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 张映华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连塘角二路10号 | 电话 | 0769-38930176 | 传真 | 0769-87887512 | 董秘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公司网址 | http://www.liwangbattery.com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连塘角二路10号 | 邮政编码 | 523731 | 公司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bse.cn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1、盈利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环保碱性锌锰电池、环保碳性锌锰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
技术企业,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Kendal”品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长寿命、无污染的电
池产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医疗器械、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数
码产品、电子烟等多个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研发工作,拥有专业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先后参与起草和制定
了多项国家标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有46项有效专利,其中发明专利9项,连续多年获
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被评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
心、东莞市专利培育企业等。
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出口为辅,是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前列的锌锰电池制造商和出口商。公司在扩展
国内市场的同时,不断利用掌握的核心技术和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更加质优价廉的产品,发展并打造
了自有品牌“Kendal”,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凭借规格型号齐全的产品种类、稳定卓越的质量和安全品
质,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知名品牌运营商、大型贸易商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
公司主要通过销售产品,控制成本费用,获取利润和现金流。
2、采购模式
公司具有较为成熟完整的采购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和完善了《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控制程序》《采
购作业控制制度》等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管理、采购定价、采购流程以及原材料入库等过程进行严
格的控制和管理。
公司锌锰电池主要原材料为锌合金、电解二氧化锰、钢壳、锌锭、密封圈等,锂电池主要原材料为钴
酸锂、石墨、电解液等。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根据生产计划进行,PMC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产品市场
需求趋势预测及销售订单的情况,并结合实际生产物料库存情况和产能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收到
采购计划后,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厂商进行询价、比价,并从中挑选出在质量、价格、交期、
服务等方面较具优势的厂商进行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品质部严格把控原材料质量。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制度,由采购部组织品质部、技术部、生产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考
核,综合评估供应商来料品质控制、生产过程品质管控能力、工艺设备能力、出货管控和产品的可追溯
性、交期保障能力、成本控制等方面,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为保证原材料的环保和安全性,与
供应商签订供货品质保证协议和相关方环境安全协议,要求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保体系认证证
书,对原材料还需提供REACH、RoHS、MSDS等报告。公司及时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考核、评估等,对考
核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动态调整,对主要原材料保证2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对每种原材料公司选择一家
主要的供应商长期合作,确保原材料质量稳定、供货速度及时和性价比最优,同时可降低订单交付风险,
节约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以自主生产为主,主要生产流程在公司内部自主完成,少量非核心工序环节采用委托加工生
产的方式完成。
(1)自主生产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为主,计划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或相关框架协议后,客
户按需求发送订单,公司根据订单组织PMC部、生产部、技术部、品质部、采购部组成评估小组,对客
户提出的产品性能、质量、外观设计、包装方式、交货方式等要求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PMC部将订 | 单转换成公司的生产通知单,下达到各个生产部门。公司品质部在产品生产环节的关键节点设置相关技
术人员进行产品质量的现场监督,产品生产完成入库并检验合格后才能发货。
(2)委托加工生产
公司部分产品的非核心工序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完成。目前公司锌锰电池涉及委托加工的生产环节为碳
性锌锰电池原材料锌壳的加工,其中包含两道加工工序,第一道工序为公司发出锌锭,委托加工商负责
将锌锭加工成锌粒;第二道工序为委托加工商将锌粒加工成锌壳。公司锂电池涉及委托加工的生产环节
为PACK组装加工和分容、补电加工,PACK组装加工为公司发出锂离子电芯,委托加工商负责完成PACK
组装工序;分容为公司发出锂离子电芯,委托加工商负责完成分容工序;补电为公司将因储存时间过长
导致电量不足的锂离子电池外发,委托加工商负责完成补电,其中分容和补电往往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低,涉及的工序均为非核心工序,对技术要求
较低,进入门槛低,市场上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较多,公司不存在对外协厂商的依赖。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委托加工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未出现因委托加工质量问题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质量纠纷。
4、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生产销售碱性、碳性锌锰电池和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公司销售方式为直销,公司主
要客户群体为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知名品牌运营商、大型贸易商等。
公司业务人员通过参加展销会、电话拜访、邮件推送以及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客户进行推广,客户
表明合作意向并确认产品需求后,公司的技术团队进行产品研发、样品制作及设备调整。客户对产品样
品及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状况、产品质量状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全方位审核,在审核通
过后与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或者直接下达订单,收到订单后公司按客户的实际需求组织生产。
公司不同产品的主要业务模式不同,锌锰电池通过OEM销售为主,自有品牌销售为辅;锂离子电池的
销售均为自有品牌销售。对于OEM销售,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应用、产品质量控制、产品
包装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均由公司自主完成,客户采购公司的锌锰电池产品后主要对外销售。对于自有品
牌销售,公司以自有资源为基础,完成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所有环节,生产出来的产品以公司自
有的商标品牌对外销售。
公司注重售后管理和客户满意度调查,主动了解客户需求,建立客户档案并进行满意度调查。公司不
断跟进客户情况,迅速有效处理客户反馈,采取适当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不断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客户
满意度。
5、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研发组织体系,重视前端新材料的研发、生产设备和工艺的优化,并且注重以客户
需求为导向的应用开发。在综合多个产品需求的基础上,提前布局未来产品技术的开发,支撑未来产品
战略,为产品设计提供高可靠性、高性能、易扩展的设计体系;对内部生产工艺进行流程再造、设备改
造,强调降本减耗、提高生产效益。
公司研发流程包括研发计划、研发立项、设计实施、评审、验证、确认等环节。参与产品研发的人员
组成项目团队,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工程师组织新产品的开发过程,各阶段的开发输出都要经过严格的评
审,包括资料、图纸、标准、样品外观检验、样品常规性能测试、样品可靠性测试、样品环保测试、工
艺设计、质量控制点、失效模式分析等;评审通过后项目组开发打样并送样给客户测试确认;测试通过
后公司内部进行试产并确认产品批量生产的可行性;试产通过后按市场需求进行批量生产,最终完成客
户的项目开发。
公司实行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此种研发模式有利于公司借助外部资源走产、
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公司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华南师范大学等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
对客户进行深度调查访谈,及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研发方向,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节约能耗,推动电池
产品的升级换代。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资产总计 | 692,195,029.62 | 730,510,026.58 | -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9,533,248.50 | 443,195,965.18 | -3.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4.55 | 4.69 | -3.03%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9.76% | 40.87%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7.95% | 39.33%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310,870,258.61 | 293,618,888.74 | 5.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672,283.32 | 19,624,376.67 | -2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650,046.06 | 18,855,223.86 | -27.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0,029.62 | 54,335,745.61 | -103.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3.29% | 6.88%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3.06% | 6.61%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29 | -44.83% | 利息保障倍数 | 79.16 | 19.07 | -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 本期
变动 | 期末 | | | | 数量 比例% | | | | | | | | |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24,498,700 | 25.94% | 2,320,000 | 26,818,700 | 28.39%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00% | 0 | 0 | 0.00%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00% | 0 | 0 | 0.00% | | 核心员工 | 315,345 | 0.33% | 45,253 | 360,598 | 0.38% |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69,951,300 | 74.06% | -2,320,000 | 67,631,300 | 71.61%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55,024,000 | 58.26% | 0 | 55,024,000 | 58.26% | | 董事、监事、高管 | 5,446,000 | 5.77% | 0 | 5,446,000 | 5.77%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总股本 | 94,450,000 | - | 0 | 94,450,0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433 | | | | | |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 股东名
称 | 股东
性质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 1 | 李维海 | 境内
自然
人 | 27,563,000 | 0 | 27,563,000 | 29.18% | 27,563,000 | 0 | 2 | 王红旗 | 境内
自然
人 | 27,461,000 | 0 | 27,461,000 | 29.07% | 27,461,000 | 0 | 3 | 邹斌庄 | 境内
自然
人 | 5,110,000 | 0 | 5,110,000 | 5.41% | 5,110,000 | 0 | 4 | 李彰昊 | 境内
自然
人 | 2,445,200 | 0 | 2,445,200 | 2.59% | 2,445,200 | 0 | 5 | 王嘉乔 | 境内
自然
人 | 2,436,100 | 0 | 2,436,100 | 2.58% | 2,436,100 | 0 | 6 | 东莞市
海红管
理咨询
中心
(有限
合伙)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1,170,000 | 0 | 1,170,000 | 1.24% | 1,170,000 | 0 | 7 | 东莞市
旗威管
理咨询
中心
(有限
合伙)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1,110,000 | 0 | 1,110,000 | 1.18% | 1,110,000 | 0 | 8 | 刘玉良 | 境内
自然
人 | 0 | 768,161 | 768,161 | 0.81% | 0 | 768,161 | 9 | 深圳特
威新能
源有限
公司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720,000 | 0 | 720,000 | 0.76% | 0 | 720,000 | 10 | 骆伟红 | 境内
自然
人 | 0 | 634,200 | 634,200 | 0.67% | 0 | 634,200 | 合计 | 68,015,300 | 1,402,361 | 69,417,661 | 73.49% | 67,295,300 | 2,122,361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李维海与股东李彰昊是父子关系;
股东王红旗与股东王嘉乔是父子关系;
股东李维海与王红旗是一致行动人;
股东李维海是股东东莞市海红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东王红旗是股东东莞市旗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无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不适用
3.2 其他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
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
例% | 发生原因 | 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 | 质押 | 15,137,247.76 | 2.19% | 银行票据承兑保证
金 | 总计 | - | - | 15,137,247.76 | 2.19%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权力受限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广东力王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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