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雷特科技(832110):2024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22:30:25 中财网 |
|
原标题:雷特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8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21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 31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35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7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4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雷建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亮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亮平保证半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雷建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亮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亮平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 事项 | 是或否 | |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 | □是 √否 |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审计 | □是 √否 |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 √否
2.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 释义项目 | | 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雷特科技 | 指 |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年度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管理层 | 指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 小雷科技 | 指 | 广东小雷科技有限公司 | | 雷特照明 | 指 | 广东雷特照明有限公司 | | 广东雷特 | 指 | 广东雷特科技有限公司 | |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 指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三会 | 指 |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 | DALI | 指 | DALI(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协议,国际标准的照明
控制通信协议 | | DMX512 | 指 | DMX512协议,美国舞台灯光协会在1990年提出的一
种灯光控制器与灯具设备间的数据传输协议 | | 0-10V | 指 | 0~10V/1~10V调光技术,通过 0~10V/1~10V电压变
化,改变电源输出电流,调整灯光亮度,应用简单、
兼容性好 | | 可控硅 | 指 | 三端双相可控硅,用于交流电压大小控制;可控硅也
称晶闸管,它具有体积小、效率高、寿命长等优点,
在自动控制系统中,可作为大功率驱动器件,实现用
小功率控件控制大功率设备,在调光控制系统、交直
流电机调速系统及随动系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 证券简称 | 雷特科技 | | 证券代码 | 832110 | | 公司中文全称 |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Zhuhai Ltech Technology Co., Ltd. | | | LTECH | | 法定代表人 | 雷建文 |
二、 联系方式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中期报告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 | 公司披露中期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bse.cn | | 公司披露中期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www.stcn.com | | 公司中期报告备置地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 企业信息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 上市时间 | 2022年12月6日 | | 行业分类 | 制造业(C)-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其它电
子设备制造(C399)-其他电子设备制造(C3990) |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智能电源、LED控制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39,000,000 |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为珠海雷特投资有限公司 |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实际控制人为雷建文、卓颖钊夫妇,一致行动人为雷建文、卓
颖钊夫妇 |
五、 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中介机构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的保荐机
构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39号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刘茜、赵美华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2月6日 - 2025年12月31日 |
七、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93,222,443.63 | 73,298,608.56 | 27.18% | | 毛利率% | 44.03% | 46.11%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100,103.58 | 15,429,935.59 | 17.3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851,263.77 | 11,028,876.26 | 43.7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5.17% | 4.67%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4.52% | 3.34%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46 | 0.40 | 15.00% |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385,695,979.54 | 389,950,873.56 | -1.09% | | 负债总计 | 52,379,427.67 | 43,419,220.44 | 20.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33,316,551.87 | 346,531,653.12 | -3.8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8.55 | 8.89 | -3.82%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3.65% | 11.18% |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3.58% | 11.13% | - | | 流动比率 | 4.45 | 5.52 | - | | 利息保障倍数 | | | -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8,330.93 | 714,279.49 | 179.77%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42.94 | 33.31 | - | | 存货周转率 | 0.80 | 0.64 | - |
(四) 成长情况
|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1.09% | -1.72% |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27.18% | -9.03%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7.31% | -17.64% | -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冲销部分 | -70,431.5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843.4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或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
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51,187.2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587.6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1,188.60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625,200.08 |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376,360.2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248,839.81 |
三、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四、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 科目/指标 |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 |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 | |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2,836,045.44 | 2,897,842.7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4,290.21 | 66,087.55 |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五、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六、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早期专业从事 LED智能控制技术及照明应用解决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
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品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地著名的地标建筑、主题乐园、星级酒店、办公大楼、
高级商场等中大型照明工程及众多品牌旗舰店,智慧办公,智慧酒店等领域。“LTECH雷特”是公司专注
经营多年的业内知名品牌,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 LED智能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发展,坚持不懈地
以技术创新带动行业发展,力求让照明灯光更智能、健康、节能、舒适。
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 和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雷特科技长期坚持“品质为先、诚
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以“科技创新、追求卓越”的研发理念引领客户需求,对无线通讯等新兴技术有深
入研究与应用,公司产品融合了智能手机 APP、无线 WIFI、5G网络,通过人体感应、触摸屏、手持遥
控器、互联网等控制照明灯具及家用设备。同时兼容 DALI、DMX、0-10V、可控硅等国际标准化协议。
公司实施“销售网络化、渠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市场营销策略,并通过市场部一系列的营销
策划来推广公司的产品及品牌。公司销售为迎合市场需求不断创新,已实施坐商与行商相结合的销售
模式。线上通过邮件、电话、社交平台、公司官方网站,线下通过行业展会、经销商及公司设立的办
事处等拓展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来源为产品销售收入,公司的商业模式没有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专精特新”认定 | √国家级 □省(市)级 |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是 |
七、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充分发挥搬迁到新的研发生产总部基地的良好契机,按照年初既定目标,
坚持以“科技创新”为策略,以“产品拓展”为导向,以崭新的精神面貌继续履行让健康智能光环境
成为常态的公司使命,持续深耕智能照明领域,不断扩展全宅智能产品,链接生态,创新产品不断落
地,实现技术与颜值的双向演绎,保持产品竞争力及研发实力。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18%,实现净利润1,810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1%。 | | 公司以技术发展总揽全局,以创新管理为基础,以募投项目的全面落地为目标,构建了一个全面、
系统、协同的战略框架,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二) 行业情况
| 1、智能照明控制器行业特点
智能照明控制器是智能照明系统的中枢,包括驱动、控制器、网关及各类接口等组件。智能照明
控制器根据预先设定好的程序处理各接口电路的信号或控制驱动电路,使灯具有规律地发光,从而显
示出不同的效果,可满足商业或家庭不同时段与不同环境的照明需求,具有延长灯具寿命、智能操控、
节能环保等优点,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可实现不同场景、不同模式的灯光变化效果。
智能照明控制器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室内装饰如家居、酒店、商场、餐厅、酒吧等;建筑装饰
如商业场所、机场、地铁站,以及户外广场、交通等其他可以用到照明产品的场所。
2、智能照明控制器市场规模
根据SKYQUEST报告预测,在2022年,全球智能照明控制的市场规模估计为120亿美元,预计将从
2023年的124.4亿美元增长到2031年的202.2亿美元,在预测期间(2024-2031年),以6.2%的年增长
率增长。
3、智能照明控制器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智能照明在智能家居、商业照明等领域生态圈的建立,智能照明控制器
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智能照明控制器行业从上游厂商、下游渠道、产品需求等维度不断发生如下变革:
(1)传统照明控制器企业加速智能化转型
越来越多的传统照明控制器企业认识到数字化、智能化电子设备是不可阻挡的行业发展趋势,
传统企业从控制按钮和面板、智能插头、网关等产品入手,纷纷布局自主研发的智能照明控制器产品
体系,通过智能照明控制器产品线的布局,提升产品线的综合竞争力。
(2)销售渠道不断拓展
目前下游智能照明及其应用领域市场需求增速加快,销售渠道和策略在不断丰富。线上渠道诸
如亚马逊、天猫等在常规产品页面展示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产品场景使用、配网等新体验的说明;线
下渠道诸如传统五金、DIY渠道、零售超市等也相继推出智能照明控制器产品。同时,各个渠道都在
积极尝试开设线下体验门店、搭建智能家居展厅等方式,让终端消费者对智能照明控制器产品的使用
体验更加直观、立体。
(3)产品交互方式多元化
照明控制器产品传统的交互方式一般以物理按键的接触控制为主,随着智能化升级,已经实现
App远程控制以及智能语音发送控制指令的近场控制。随着AIoT技术的进—步发展和成熟,未来人们 | | 对主动发起控制指令依赖会越来越小。在现代技术驱动力的加持之下,智能照明控制器产品和其他智
能产品一起,会以更加符合自然人的交互方式存在于日常生活中,实现“以人为本的照明”的健康照
明理念。
4、智能照明控制器行业技术特点
(1)技术专业性强,更新迭代快
智能照明控制器产品涉及的技术范围较广,包括电子系统集成技术、电力电子技术、自动控制
技术、传感器技术、通信技术等技术领域。近年来随着现代技术逐步应用到智能照明控制器领域,行
业技术专业性进一步加强,技术更新迭代速度更快。
(2)技术适配性要求高
智能照明控制器产品作为智能照明设备的支持产品,在设计产品时需要充分考虑下游配套产品
对功能、性能、结构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还要满足节能环保、健康安全等要求,技术适配性要求较高。
(3)技术融合性强
智能照明控制技术与光学、电学、通信学等行业紧密相连,形成集成化、系统化的智能照明控制
器产品。因此智能照明控制技术展现出融合性强的特点。
5、智能电源行业特点
智能电源是在普通电源的基础上增加一系列的通信交互功能,可以提供围绕智能控制系统实现
对输出电能的精确控制,实现对照明灯具开关、平滑或者动态调光的操作;
智能电源与智能照明控制器都属于智能照明系统中的配套设备,其市场需求和产业竞争格局呈
现出与智能照明控制器行业相似的特点。
6、智能电源行业市场规模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对智能照明的积极推广和政策支持下,智能照明市场逐渐扩大,全球智能电
源市场在经历高增长阶段后仍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TRANSPARENCY IARKET RESEARCH 研究数
据2023年全球调光电源市场规模达到159亿美元,预测到2031年将达到641亿美元,2023-2031年
年复合增长率为19.0%。
7、智能电源行业发展趋势
智能电源与智能照明控制器都属于智能照明系统中的配套设备,同样具有智能化转型、多销售渠
道、多元化交互等发展趋势。
另外,在健康照明领域,智能电源通过PWM的输出对智能照明设备进行控制,滤除干扰和低频的
影响,可满足IEEE 1789、CIE SVM、CA CEC、ASSIST等频闪测试标准的要求,有利于构建健康舒适的
照明环境。未来健康标准较高的智能电源产品将成为行业发展趋势之一。 |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期末 | | 上年期末 | | 变动比例% |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
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
比重% | | | 货币资金 | 82,286,983.38 | 21.33% | 45,961,842.90 | 11.79% | 79.03%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1,731,699.07 | 0.45% | 2,426,067.02 | 0.62% | -28.62% | | 存货 | 72,352,319.48 | 18.76% | 53,003,168.80 | 13.59% | 36.51%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 | 固定资产 | 101,603,424.82 | 26.34% | 100,946,464.44 | 25.89% | 0.65% | | 在建工程 | 3,070,294.85 | 0.80% | 2,803,078.94 | 0.72% | 9.53% | | 无形资产 | 4,860,350.15 | 1.26% | 4,735,366.04 | 1.21% | 2.64% | | 商誉 | - | - | - | - | - | | 短期借款 | - | - | -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43,278.81 | 0.48%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472,465.75 | 10.75% | 41,149,689.05 | 10.55% | 0.7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9,348,371.23 | 17.98% | 133,620,977.80 | 34.27% | -48.10% | | 使用权资产 | 20,967.15 | 0.01% | 70,882.75 | 0.02% | -70.42% | | 应付账款 | 39,058,400.66 | 10.13% | 29,878,010.68 | 7.66% | 30.73% | | 预付款项 | 2,423,492.34 | 0.63% | 886,548.32 | 0.23% | 173.36% | | 其他应收款 | 699,990.65 | 0.18% | 519,078.83 | 0.13% | 34.85%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9,909.25 | 0.04% | 60,753.18 | 0.02% | 130.29% | | 合同负债 | 7,186,217.62 | 1.86% | 6,600,946.38 | 1.69% | 8.87% | | 应交税费 | 1,069,227.45 | 0.28% | 1,084,113.08 | 0.28% | -1.37% | | 其他应付款 | 472,304.20 | 0.12% | 216,409.99 | 0.06% | 118.2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22,070.36 | 0.01% | 73,645.74 | 0.02% | -70.03%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6,011.78 | 0.08% | 122,264.16 | 0.03% | 166.6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0,953.27 | 0.07% | 280,790.06 | 0.07% | -3.50%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79.03%,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79.03%,主
要是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或赎回,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2、存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36.51%,主要是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7.18%,产销规模增
长,为保障供应,增加了原材料的备货。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84万元,上年期末余额为0,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4、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下降48.10%,主要是本期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加大,购买理
财产品金额减少所致。
5、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下降70.42%,主要是本期公司搬入自建厂房房屋生产、办公, | | 租赁减少所致。
6、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30.73%,主要是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7.18%,产销规
模增长,为保障供应,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应付账款余额增加。
7、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173.36%,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产销规模增长,
为保障供应,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预付部分供应商款项增长。
8、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34.85%,主要是应收政府退税款增长。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130.29%,主要是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增长。
1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118.25%,主要是本期计提应付中介机构费用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下降70.03%,主要是公司租赁房屋对应的一年
内剩余期限减少所致。
12、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增长166.65%,主要是本期支付跨年度的广告代理服务费、
会员费增加所致。 |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 | | 上年同期 | | 本期与上年同期
金额变动比例%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 | | 营业收入 | 93,222,443.63 | - | 73,298,608.56 | - | 27.18% | | 营业成本 | 52,179,482.02 | 55.97% | 39,500,211.86 | 53.89% | 32.10% | | 毛利率 | 44.03% | - | 46.11% | - | - | | 销售费用 | 7,589,356.00 | 8.14% | 8,123,126.46 | 11.08% | -6.57% | | 管理费用 | 8,683,666.23 | 9.31% | 6,813,130.53 | 9.30% | 27.45% | | 研发费用 | 8,270,074.85 | 8.87% | 8,114,648.31 | 11.07% | 1.92% | | 财务费用 | -1,743,494.50 | -1.87% | -657,626.60 | -0.90% | -165.12% | | 信用减值损失 | 32,447.97 | 0.03% | 13,801.33 | 0.02% | 135.11% | | 资产减值损失 | -2,096,532.09 | -2.25% | -317,434.02 | -0.43% | 560.46% | | 其他收益 | 1,437,511.45 | 1.54% | 4,731,942.47 | 6.46% | -69.62% | | 投资收益 | 2,636,173.77 | 2.83% | 776,223.28 | 1.06% | 239.62% | |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 -77,016.04 | -0.08% | 807,727.75 | 1.10% | -109.53% | | 资产处置收益 | -70,431.57 | -0.08% | - | - | - | | 汇兑收益 | - | - | - | - | - | | 营业利润 | 19,582,386.33 | 21.01% | 16,857,991.94 | 23.00% | 16.16% | | 营业外收入 | 5.64 | 0.00% | 313.19 | 0.00% | -98.20% | | 营业外支出 | 14,593.29 | 0.02% | 16,550.91 | 0.02% | -11.83% | | 净利润 | 18,100,103.58 | - | 15,429,935.59 | - | 17.31%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 1、营业成本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增长32.10%,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7.18%,营业成本相应增 | | 长。
2、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下降165.12%,主要是公司本期美元存款增加,美元利息收入同
比大幅增加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增长135.11%,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减少,信用减
值损失相应减少。
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增长560.46%,主要是本期原材料2年以上部分库龄金额增
加,对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5、其他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下降69.62%,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收到上市奖励301万元及专精
特新奖励50万元。
6、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增长239.62%,主要是本期结构性存款到期较为集中,收到的投
资收益同比增加。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下降109.53%,主要是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本期金额为-70,431.57元,上年同期未发生,主要是本期清理部分固定资产所致。
9、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下降98.20%,主要是上年同期防伪税控系统维护费抵减税款
280元。 |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 主营业务收入 | 92,685,556.92 | 72,834,693.85 | 27.25% | | 其他业务收入 | 536,886.71 | 463,914.71 | 15.73% | | 主营业务成本 | 51,645,694.03 | 39,296,630.57 | 31.43% | | 其他业务成本 | 533,787.99 | 203,581.29 | 162.20% |
按产品分类分析:
单位:元
|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LED控制器 | 17,795,889.84 | 6,454,593.61 | 63.73% | 11.15% | 21.47% | 减少3.08个
百分点 | | 智能电源 | 64,056,233.29 | 39,009,038.97 | 39.10% | 26.32% | 27.64% | 减少0.63个
百分点 | | 智能家居 | 10,833,433.79 | 6,182,061.45 | 42.94% | 77.17% | 80.74% | 减少1.13个
百分点 | | 销售物料
及其他 | 536,886.71 | 533,787.99 | 0.58% | 15.73% | 162.20% | 减少55.54
个百分点 | | 合计 | 93,222,443.63 | 52,179,482.02 | - | - | - | - |
按区域分类分析:
单位:元
| 类别/项
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境内 | 55,225,451.39 | 34,364,358.17 | 37.77% | 28.37% | 31.03% | 减少 1.26个
百分点 | | 境外 | 37,996,992.24 | 17,815,123.85 | 53.11% | 25.49% | 34.21% | 减少3.05
个百分点 | | 合计 | 93,222,443.63 | 52,179,482.02 | - | - | - | -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1、报告期境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8.37%,主要是公司本期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持续推出新产
品, 加强与客户的交流,境内收入实现增长;
2、报告期境外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5.49%,主要是公司加强了与国外客户的交流,邀请国外主
要客户到公司参观、交流,积极参加国外主要展会,境外营业收入实现增长。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8,330.93 | 714,279.49 | 179.7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102,769.82 | -108,340,311.37 | 160.0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200,000.00 | -11,700,000.00 | -166.67% |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79.77%,主要是上年同期清缴以前年度延
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金额同比下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60.09%,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减
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66.67%,主要是公司本期股利分配增加所
致。
4、 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理财产品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
收回金
额 | 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
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
情形对公司的影响说明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6,626,483.08 | 21,142,331.50 | 0 | 不存在 |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67,832,132.88 | 48,206,039.73 | 0 | 不存在 | | 合计 | - | 104,458,615.96 | 69,348,371.23 | 0 | - |
单项金额重大的委托理财,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八、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一)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广东小雷科技
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智能家居
品牌经营 | 10,000,000 | 470,894.29 | 470,540.01 | 0 | 6,371.17 | | 广东雷特照明
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研发、生
产、销售
LED照明
产品;股
权投资 | 10,000,000 | 8,455,115.15 | 8,448,707.22 | 0 | 137,102.58 | | 广东雷特科技
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LTECH品
牌维护 | 5,000,000 | 970.69 | -6,829.31 | 0 | -708.89 |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九、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对关键审计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企业社会责任
(一) 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的特点是智能、环保、节能、舒适,且产品质量检测要求符合欧盟ROHS2.0标准,公司
今后将继续履行环保、节能的宗旨,努力拓宽创新领域,改善经营环境,节省能源,从而提高人类的
生活科技水平,践行让健康智能的光环境成为常态的公司使命。同时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认真
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雷特的
企业文化,是一种共赢文化,雷特坚持的企业文化是弘扬积极向上精神,传播正能量,认真做事,踏
实做人,专业专注,实现客户、员工、企业、社会共赢。
(三) 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真履行总书记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资源,也是社
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表现”的精神,力所能及的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保护环境。
十二、 报告期内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对 2024年 1-9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 | (一)固定资产折旧增加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公司在建工程于 2023年年底投入使用并转为固定资产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投资,预计每年的固
定资产折旧将大幅增加。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很快产生效益
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发生的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
利润,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旧额增加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
险。
应对措施: 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研发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加强
市场开发力度,各渠道挖掘有潜质的客户等措施,力求通过增加
营业收入来抵消固定资产折旧增加风险。 | | (二)毛利率下滑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44.03%,同 2023年上半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 46.11%相比减少 2.08%,受原材料价格变动、
客户需求和产品结构变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持
续下降。未来,随着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化及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不同产品类别的毛利率差异较大,销售的产品结
构变化及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大,后续公司将兼
顾不同类型的产品市场推广及销售,加强物料成本的控制,避免
毛利率持续下降。 | | (三)存货跌价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2024年上半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7,235.23万元,金额较
大,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1.36%,占比较高。如果未来因市
场环境变化或公司产品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而导致存货不能有效消
耗并实现收入,或者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公司可能面
临存货周转率下降或存货减值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存货较多是为了满足客户临时交付需求,提高产品
的交付能力所做的战略型备库,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通过
内部管理提升存货周转率、减小库存等相关措施减少存货跌价的
风险。 | | (四)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入 10,813.15万元用于 LED控制器和智能
电源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已结合当前市场环
境、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行了审慎的研究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
策等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导致上述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
性。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亦存在实施组织管理不力、不能按照
计划进行、实施过程中其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风险,从而
影响项目投资效益,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执行各项作业,同时在募投项目建设阶段积极关注市场环
境,确保资金按计划有效实施。 | | (五)境外销售及汇率波动的风
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2024年上半年,公司外销销售收入为 3,799.70万元,占公司
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0.76%,公司境外销售覆盖多个国家和地区,
境外市场环境相对更为复杂,对公司的销售团队、管理水平、法律
合规、沟通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由于公司外销均以外
币结算,期间汇率发生变化将使公司的外币存款产生汇兑损益,
公司面临一定的汇兑风险,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加强国际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和目标市场进口要求
的学习与了解,确保公司的各项活动合法合规,针对汇率波动风
险,公司采用预收货款的形式签订合同,及时收款并进行财务管
理。 | |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报告期末,雷建文直接持有公司25.72%股份,通过雷特投资
控制公司 28.36%的股份;雷建文配偶卓颖钊直接持有公司 6.67%
股份;雷建文、卓颖钊夫妇共同控制公司60.75%的股份,合计直
接、间接持有公司66%以上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公
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且公司
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
益的行为,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以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
表决权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财
务管理决策、投融资决策、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不当控制,可
能对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和公众投资者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不断强化“三会”职能,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确保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规范地行使相应权利;充
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在涉及公司发展
的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发挥集体决策职能,充分考虑公司未来
的发展。并建立系统的学习或法规培训计划,增强实际控制人和
管理层的诚信及规范意识,督促其切实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公
司,忠诚履行职责。 |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第四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一) |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是 √否 | |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
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二) | | 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三)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四.二.(四) |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重大合同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 □是 √否 |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
二、 重大事件详情
(一) 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单位:元
| 事项类型 | 临时公告
披露时间 | 交易
对方 | 交易/投资/
合并标的 | 交易/投资/
合并对价 | 对价金额 | 是否构
成关联
交易 | 是否构
成重大
资产重
组 | | 对外投资 | 2022年11
月10日 | 银行 | 其他(银行
理财产品) | 现金 | 69,348,371.23 | 否 | 否 |
事项详情及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该投资是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而进行的,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
定性及其他方面无不良影响。
以上对价金额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在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是否新增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 公司因 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
东、董监高及其他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1、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雷特投资、实际控制人雷建文、卓颖钊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雷特科技构成竞争的业
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
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本公司/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
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1)控股股东雷特投资,实际控制人雷建文、卓颖钊,雷建强(雷建文之弟,公司副总经理),
员工持股平台雷田投资、小雷投资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公司/本
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等股份。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
注: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已履行完毕,因履行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东没有
提出解除股份限售的申请,原锁定股份仍为限售状态。
(二)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如本公司/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违反承诺减持所得
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 如本公司/本人未将违反承诺减持所得全部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公司/本人现
金分红中扣除与本公司/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反承诺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发行
人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
自动延长 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
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
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
注: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已履行完毕,因履行股份锁定承诺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提出解除股份限售的申请,原锁定股份仍为限售状态。
(二)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保证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
有发行人股份及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
人自发行人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三)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
人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反承诺减持
所得全部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反承诺
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3、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1)公司承诺:公司须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内容,就其稳
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做出承诺,并承诺自愿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回购
股票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在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
束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司承诺,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求其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作出相关承诺。
(2)控股股东雷特投资、实际控制人雷建文、卓颖钊承诺:本公司/本人将努力保持雷特科技股
价的稳定,雷特科技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雷特科技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 | |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股票及其他义务。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
述承诺,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
预案》中约定的措施予以约束。
(3)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努力保持公司股价的稳定,公司股票上市
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将根据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相
关规定,履行增持股票及其他义务。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珠海雷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措施予以约束。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承诺 为降低本次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充分保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未来收益,加强投资者回报。同时,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① 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
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
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
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② 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公司将按照制度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
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③ 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能够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为
公司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④ 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运营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
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使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
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⑤ 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 | | 式。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公司将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保
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2)控股股东雷特科技,实际控制人雷建文、卓颖钊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承诺不
得动用雷特科技资产从事与本公司/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承诺积极推动雷特科技薪酬
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支持雷特科技董事会在制订、修改补充雷特科技
的薪酬制度时与雷特科技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承诺在推动雷特科技股权激励(如有)时,
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雷特科技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雷特科技的相关规定及本公
司/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雷
特科技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相关要求;
本公司/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雷特科技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雷特科技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本人愿意:在股东大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
雷特科技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无条件接受北京证券交易所和/或中国证监会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承诺不得动用雷
特科技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承诺积极推动雷特科技薪酬制度的完善,使
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支持雷特科技董事会在制订、修改补充雷特科技的薪酬制度时与
雷特科技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承诺在推动雷特科技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
行权条件与雷特科技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另行发布摊薄
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雷特科技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
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雷特科技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
相关要求;
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雷特科技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雷特科技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在股东大
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雷特科技和/或股东的补
偿责任;无条件接受北京证券交易所和/或中国证监会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
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5、关于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1)公司承诺本公司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 | 大遗漏。本公司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全部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公司收到相关
认定文件后 2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配合完成公告认定事项、相应的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方案的制定;
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
额确定。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
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
规定。
(2)控股股东雷特投资,实际控制人雷建文、卓颖钊承诺 本公司/本人已对全部申请文件进行了
认真阅读,承诺保证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中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雷特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雷特科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
公司/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雷特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已对全部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阅读,承诺保证本次报
送的发行申请文件中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若雷特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雷特科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 雷特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公司承诺 本公司保证雷特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申请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 后,如本公司因存在虚假陈述及欺诈发行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等有权机构确认后 5个
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本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
回购义务。
(2)控股股东雷特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雷建文、卓颖钊承诺 本公司/本人保证雷特科技本次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雷特科
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如雷特科技因存在欺诈发行被证券 | | 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本公司/ 本人承诺在上
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等有权机构确认后 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雷特科技本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本
公司/本人将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控股股东雷特投资,实际控制人雷建文、卓颖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
股份股东雷田投资、领先互联承诺: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避免本公司/本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害雷特
科技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避免关联交易问题,本公司/本人承诺: 本公司/本人按照
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向
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
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雷特科技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本人将尽量减少、规范与雷特科技之间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
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
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雷特科技《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
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
露。
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雷特科技的经营决策权损害雷特科
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雷特科技股份而滥用股东权利,损害雷特科技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公司/本人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雷特科技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
成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
8、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发行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若未履行该等承诺事项,将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本公司
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向投资赔偿相关损失。本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
规和监管要求需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上述承诺内容系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
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雷特投资,实际控制人雷建文、卓颖钊承诺 本公司/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雷特科 | | 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如未能履行
的(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本人同
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
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雷特科技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
给雷特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雷特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公司/本人持有的雷特科技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将本公司/本人
从雷特科技领取的现金红利交付雷特科技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在本公司/本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期间,若雷特科技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如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本人将在股东大会
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且公司有权从
本人在公司的工资、奖金、补贴、股票分红(若有)等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直至足额偿付为止;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上述承
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
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9、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分红承诺
(1)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本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修订的,本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雷特科技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若本公司未能依
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雷特投资,实际控制人雷建文、卓颖钊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
效的《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雷特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本公司/本人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
调整雷特科技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若本公司/本人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本
公司/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10、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违规担保事项的承诺
(1)控股股东雷特投资,实际控制人雷建文、卓颖钊承诺 自本公司/本人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 | | 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
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公司为本公司/本人及
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本公司/本人将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审议涉及要求公司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
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不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
资产,维护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前述承诺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并在
本公司/本人继续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公
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11、关于自有及租赁场地及房产瑕疵的承诺函
(1)控股股东雷特投资,实际控制人雷建文、卓颖钊承诺 若雷特科技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因自有或租赁的场地和/或房产不规范情形影响雷特科技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使用该等场地和/
或房产以从事正常业务经营,本公司/本人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安排提供相同或相
似条件的场地和/或房产供相关企业经营使用等,促使各相关企业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以减轻或消
除不利影响;若雷特科技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因自有或租赁的场地和/或房产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收回场地和/或房产或以任何形式进行处罚或被要求承担任何形式的
法律责任,或因场地和/或房产瑕疵的整改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雷特科技
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因前述场地和/或房产收回或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遭受、承担的
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雷特科技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免受损害。此外,本
公司/本人将支持雷特科技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向相关方积极主张权利,以在最大程度上维护
及保障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的利益。
12、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 除在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意
见书、尽职调查报告及其他挂牌文件中披露的情况外,本人(或 公司)目前不存在与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进行同业竞争的情况。本人(或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
合资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方式)从事与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人(或公司)如果将来有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之商业机会,本人(或
公司)或本人(或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及业务范围,本人(或公司)或本人(或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与拓展
的产品、业务相竞争。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本人(或
公司)将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予以充分赔偿或补偿。
(2)、董监高任职等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在履行挂牌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 | | 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尽责的义务。
本人在履行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人在履行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
守《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业务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细则、指
引和通知等。
本人在履行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
守《公司章程》。
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中国证监会
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向本人提出的任何问题,及时提供《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规定应当
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并出席本人被要求出席的会议。
本人授权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可将本人提供的承诺与声明的资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本人将按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中国证监会任何行政处罚与北
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的违规处分。
本人因履行挂牌公司董事的职责或者本承诺而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发生争议提起诉讼
时,由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截至本半年度报告披露日,以上各项承诺正在履行中。 |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