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卓兆点胶(873726):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22:30:30 中财网
原标题:卓兆点胶: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晓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春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春杰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谢凌志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五台山路189号
电话0512-62916880
传真0512-62916678
董秘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www.zz-t.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五台山路189号
邮政编码215000
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高精度智能点胶设备、点胶阀及其核心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精密螺 杆阀、压电喷射阀、气动式喷雾阀、柱塞阀在内的全系列、多规格点胶阀产品及转子、定子等核心部件, 并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研发、生产智能点胶设备,提供稳定、高效、高精度的智能点胶解决方案。报告 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点胶设备、点胶阀及核心部件的销售,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设备租赁收 入。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需求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生产计划,结合库存情况 根据销售订单提出采购需求,发起采购申请单。采购部负责向供应商发出采购需求,进行询价、比价; 询价、议价结束后,若确认无需导入新的供应商,采购员向供应商确认交期及技术参数等关键数据,并 与需求部门确认是否符合其需求,确认无误后采购员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如经询价、议价确认需要 导入新的供应商,则根据《供应商评估和管理制度》启动新供应商评审流程,结合供应商的生产能力、 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及时性、售后服务等方面对其实施评价和选择。仓储物流部负责物料的收货、入 库点检及相关复核工作,并由品质部对供应商来料进行物料检验。 2、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基础研发+应用研发”的研发模式,基础研发系基于底层基础技术及核心零部件及组件 的储备性研发,应用研发系基于客户工艺需求及市场应用情况而开展的项目性质的研发。公司制定了《研 发管理制度》,对研发的部门职责、程序及流程、知识产权管理等研发事项进行规范管理。公司的研发 流程包括:研发立项、研发设计、研发原辅料采购、装配与测试等。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标准化模块硬件+定制化功能配置”的生产模式,即公司基于标准设备的基础平台,通 过搭载自研自制的点胶阀及核心部件,辅以一定的定制化软硬件及算法配置,以迅速响应客户多样化的 工艺需求。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市场需求预测以及公司产能情况制定阀体及核心零部件(如定子、转子 等)的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公司的工艺标准和作业程序组织生产,以确保自制零部件的安全库存。 公司核心零部件的生产、组装、调试过程均由公司生产部负责生产,就少量零部件的表面处理等工序, 公司通过委外加工的方式发往具备加工资质的外协厂商。此外,公司综合考虑业务量及生产排期,灵活 调配生产资源,将部分整机设备的辅助性安装、调试等工作外包,上述工作属于劳动密集型,无需具备 特定专业资质。整机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公司品质部调试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检测,以确保出厂产品 的质量。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公司主要直接向苹果公司及其知名EMS 厂商、设备集成商等直接客 户供货;由于部分终端客户与其原先合作的贸易商的合作时间较长而具备一定的合作粘性,公司就小部 分产品通过贸易商向终端客户间接提供,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开发非苹果客户。公司产品因客户的参数、 工艺、良率等要求具有一定的定制属性,因此,贸易商通常在明确终端客户的需求意向后再向公司采购。 公司主要通过主动商务接洽、客户互相介绍的方式获取客户。客户发出采购意向后,公司进行硬件选型、 方案设计,达到可满足客户要求的工艺后,客户则向公司正式下达采购订单。此外,公司也会根据客户 的前瞻性需求,配合其进行新设备的研发。公司安排专业人员在终端客户驻场服务,第一时间接收并解 决客户售后问题,也可以及时了解客户的前瞻性需求,为公司研发方向提供新的思路。 报告期内,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685,652,845.57660,584,791.263.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6,027,741.74616,751,927.87-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907.51-8.2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6.57%6.52%-
资产负债率%(合并)17.41%6.64%-
(自行添行)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50,661,518.32208,806,130.97-7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28,254.1664,677,324.85-118.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624,320.4364,180,150.86-127.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384,713.7849,420,455.721.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1.97%20.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2.89%20.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93-116.13%
利息保障倍数-4,884.0234.31-
(自行添行)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 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无限售股份总数17,441,41621.25%017,441,41621.2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管-----
 核心员工-----
有限售 条件股 份有限售股份总数64,635,83078.75%064,635,83078.7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管-----
 核心员工-----
总股本82,077,246-082,077,246- 
普通股股东人数4,013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股东名 称股东 性质期初持股数持股变 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1陈晓峰境内 自然 人24,658,335024,658,33530.04%24,658,3350
2陆永华境内 自然 人23,530,260023,530,26028.67%23,530,2600
3苏州特 瑞特云境内 非国3,889,79503,889,7954.74%3,889,7950
 帆壹号 企业管 理咨询 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有法 人      
4苏州特 瑞特星 熠贰号 管理咨 询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 非国 有法 人2,984,52002,984,5203.64%2,984,5200
5英豪(海 南)创业 投资有 限公司 -苏州 成贤六 期股权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其他2,765,42502,765,4253.37%2,765,4250
6英豪(海 南)创业 投资有 限公司 -南京 成贤二 期创业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其他2,645,50002,645,5003.22%2,645,5000
7苏州特 瑞特星 熠壹号 管理咨 询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 非国 有法 人2,060,43502,060,4352.51%2,060,4350
8苏州特 瑞特企境内 非国1,692,14501,692,1452.06%1,692,1450
 业管理 咨询企 业(有限 合伙有法 人      
9南京成 贤三期 创业投 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 非国 有法 人803,6600803,6600.98%803,6600
10英豪(海 南)创业 投资有 限公司 -苏州 雅枫二 期创业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其他590,9150590,9150.72%590,9150
合计65,620,990065,620,99079.95%65,620,990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名称A,股东名称B;两者间的关系; 股东名称C,股东名称D;两者间的关系; 1、陈晓峰和陆永华为一致行动人; 2、陈晓峰为苏州特瑞特星熠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特瑞特星熠贰号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3、陆永华为苏州特瑞特云帆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特瑞特企业管理咨 询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成贤 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成贤六期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雅枫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3.2 其他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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