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可转债债券 (003401): 关于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降管理费、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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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2:25:5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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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工银
可转债债券 : 关于工银瑞信
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降管理费、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
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
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8月23日起,
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原1.0%调低至0.7%。
二、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6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3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0%×
沪深300指数收益
率”变更为“8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
收益率”。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修订,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上述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且不涉及基金合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
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
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工银瑞信
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 原基金合同 | 修改后基金合同 |
| 内容 | 内容 |
第七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
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
5号901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代)
设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9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811-9999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设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9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81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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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二部
分基
金的
投资 |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
率+3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
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中债综
合财富(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
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走势的代表性指数。该指数的样本券覆
盖我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
据、金融债、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几乎所有债券种类,具
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沪深300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 |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
率+2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
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沪深300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
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
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本基
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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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
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
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本基
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0%,本基金对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债综合财富(总值)
指数和沪深300指数分别赋予60%、30%和10%的权重符合本基
金的投资特性。 | 产的80%,本基金对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和沪深300指数分别赋
予80%和20%的权重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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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五部
分基
金费
用与
税收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
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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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 原托管协议 | 修改后托管协议 |
| 内容 | 内容 |
一、基
金托
管协
议当
事人 |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
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
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代)
成立时间: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成立时间: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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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它业务。 |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它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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