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产融(000958):财务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的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6:30:43 中财网
原标题:电投产融:关于财务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的报告



关于财务公司2024年半年度
风险评估的报告

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为规范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产融)与存在关联关系的国家电投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对财务公司开展了风险评
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银监复[2004]186号批准,由原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重组
改制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922079532,法定代表人:尹国平,注册资本 75
亿元。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号楼金贸大厦
3单元 19-21层。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
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
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
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有价证券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规定,成立股东会、监事会和董事会
及各专委会,制定《章程》等系列公司治理类制度,规定股
东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层在
内部控制中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治
理结构。

财务公司从制度控制、机制控制等方面,建立内控保障
体系,形成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业务管理部门、
风险合规部及审计稽核部门为依托的组织架构体系。通过部
门自律、绩效考评、内审监督、责任追究等形式确保各部门、
各岗位各司其职,为有效防范风险、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

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费率严格执行中国人民
银行的规定。财务公司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按规定
缴纳存款准备金。财务公司设置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
信贷、投资、结算、资产负债、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规划
发展、党建管理、综合管理、信息管理等管理制度和风险管
理制度。财务公司建立对各项业务的审计稽核制度,并设立
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专职内审稽核部门。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
和操作规程。建立内审稽核部门,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
核。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
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
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
章制度,制定了《资产负债管理办法》《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同业业务管理办法》《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办法》《资
金收付管理办法》《存款账户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
控制了业务风险。

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
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
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
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
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安全证书方式进行资金结算,
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
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
专用章带出单位使用。

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具有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资格,
资金拆入比例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比例,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
险。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国家电投集团的成员单位。

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机制,并在
贷款流程管理中严格执行公司信贷政策。财务公司制定了各
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包括《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
务管理办法》《票据业务管理办法》《非融资类保函业务管
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信贷审查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对现有信贷业务制订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根
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对业务制度进行修订和调整,以适
应不同时期业务发展的要求。财务公司信贷业务主要包括流
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循环额度贷款、银团贷款、委
托贷款、票据业务、非融资保函业务。

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机制。信贷客户经
理负责贷款前期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
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审查、审批失误承担责任,并对签署
的意见负责;信贷客户经理对贷后检查失误、清收不力承担
责任;放款操作人员对操作性风险负责。财务公司制订了《信
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所有授信类业务须经 2/3信贷审
查委员会出席,出席会议委员 2/3及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执
行。信贷管理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后检查、贷款本息回收、
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相
关监管规定开展投资业务,建立健全了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如《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业务管理办法》《金
融产品投资业务实施细则》等,并按照各类管理制度执行,
投资业务风险控制良好。

4.内部审计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制
定内部审计稽核管理办法,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稽核和监督。

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
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
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十四五”期间,财务公司全面落实中央企业数字化财
务管控体系建设要求,通过建设数智化司库系统,为国家电
投集团提供更加全面、科学、高效的资金管理决策支持。通
过建设覆盖全集团的司库系统,实现对国家电投集团资金和
金融业务全流程一站式数字化支撑,实现对数据资源的基础
管理和应用,基础设施规模和使用效率不断提升,网络和信
息安全能力逐渐增强。财务公司全年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稳
定、维护及时,信息安全保障到位。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较为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

财务公司在同业、信贷、投资等各类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
的业务风险控制程序,较好的控制了各类风险,2024年上半
年未发生风险事件,实际执行情况有效。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797.53亿元,
存放同业款项 126.66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2.48亿元,
发放贷款 510.60亿元,吸收存款 632.81亿元;2024年上半
年实现营业收入 7.6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8.30亿元,实现税
后净利润 6.26亿元。财务公司积极面对金融市场的形式变化,
不断优化调整传统业务,大力推进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取
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
按照《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
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
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对上市公司存
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加权风险资产总额
=1679793.13万元÷8856046.78万元=18.97%,资本充足
率大于 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为 0.00万元,资本总
额为 1684707.38万元,拆入资金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3.投资成本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70%
投资成本为 841999.75万元,资本净额为 1679793.13万
元,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50.13%,低于 7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余额为21050.00万元,资本总额为1684707.38万元,
担保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有固定资产余额为 37622.95万元,资本净额为
1679793.13万元,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2.24%,
低于 20%。

(四)股东存、贷款上半年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投资金额存款贷款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6,426.00614,211.3630,000.00
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44,000.005,124.520.00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108,000.0037,488.7927,000.00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40,299.0029,106.270.00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37,425.0035,875.630.0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7,425.0040,689.85215,000.00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37,425.0028,814.150.00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000.0024,170.70395,000.00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1,000.0011,351.790.00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8,000.001,487.580.00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2,000.0031,062.62111,517.70
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2,000.008,863.31110,000.00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2,000.0062,543.30105,000.00
合计750,000.00930,789.87993,517.70
(五)上市公司存、贷款上半年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投资金额存款贷款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02137,425.0040,689.85215,000.0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000875 54,514.07179,683.87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60029211,000.0011,351.790.00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380 46,312.9970,000.00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2128 52,786.850.00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000958 1,424.250.00
合计 48,425.00207,079.80464,683.87
注:以上股东及上市公司存、贷款余额均为其母公司数据。

四、关联方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他关联方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632.81亿元,贷款余额
为 510.60亿元。

五、风险评估意见
通过对财务公司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经营资质、内
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估,财务公司内控
体系、合规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
规定要求,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生风险事件,未发生过挤提
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国
家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
的资金不存在安全隐患。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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