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600308):华泰股份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6:55:59 中财网
原标题:华泰股份:华泰股份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股份或公司)通过查验和审阅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务公司或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及相关财务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经中国银保
监会(银保监复【2019】926号)批准筹建,于2020年3月20日经
山东银保监局(鲁银保监准【2020】115号)批准开业。财务公司由
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10亿元,其中华泰集团出资 6亿元,占 60%,公司出资 4
亿元,占40%。财务公司目前持有山东银保监局发放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7H237010001)和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放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RL0TP03)。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李晓亮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C座
23层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
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从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泰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 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公司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
程。财务公司建立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识别、应对机制,处理具有普遍影响的变化,风险管理部建立了相关的业务流程以识别经营环境的 重大变化。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 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 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
度,制定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及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做到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华泰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 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 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
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 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 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 同人员分管。

(4)资金监控方面,财务公司营业管理部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成
员单位的资金往来进行监控,对于可疑款项支付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财 务公司领导汇报。

(5)资金岗位分工与授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防止资
金被挪用、侵占。严格执行岗位分工,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严禁一人办理资金支付的全过程;严禁将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 据
集中一人保管;严格执行资金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超授权的经济 业务,营业管理部有权拒绝办理支付。

2.信贷业务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华泰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
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类信贷业 务管理办法,包括《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用评级管 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综合授信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后管理办法》等,并对现有业务制订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
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财务公司建立和健 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责任制,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 合理,职责明确。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 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 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 清收不力的责任。

财务公司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信贷管理部调查通过的信用评级
及综合授信申请,经风险管理部审查后出具风险意见,报送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财务公司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对信贷审查委员会通过的信贷业务,董事会以通过决议的形式对总经理进行了授权,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2)贷后管理
信贷管理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
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财务公司制定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
则》,规范资产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严禁掩盖不良资产的真实情况,确保资产质量的真实性。

3.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稽核制度》、《华泰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稽核操作规程》、《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稽核实施细则》,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稽核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稽核工作,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系统与沟通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主要是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和公司
信贷管理、会计核算等。目前财务公司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正常。财 务公司制订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满足财务公司业务核算和规范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财务公司内部有充分畅通的横向沟通渠道,横向信息传递完整、
及时,并能提供有关人员履行其职责所需的充分信息。财务公司定期 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以及监事监督有关事项,就财务公司业务发展、外部风险以及内部管理等事项进行沟通,确保信息沟通的有效、顺畅。

(五)监督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 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
处和由 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
方面财务公司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 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
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5.08亿元;负债
总额14.24亿元;所有者权益10.84亿元。2024年1-6月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0.22亿元,利润总额0.16亿元,净利润0.12亿元。(未经
审计)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 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经审查,未发现财务公司有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21、22、30条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要求。

(四)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上市公司 名称上市公司存款情况    上市公司贷款情况    
 存款 总额其中: 财务 公司 存款在财务公 司存款占 比外部金 融机构 存款在外部 金融机 构存款 占比贷款 总额其中: 财务公 司贷款在财务公 司贷款占 比外部 金融 机构 贷款在外部金 融机构贷 款占比
山东华泰 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20.089.9349.44%10.1550.56%28.534.0914.33%24.4485.67%
1、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存款总额为20.08亿元,其
中,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9.93亿元,占比49.44%,在外部
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为 10.15亿元,占比 50.56%。公司的贷款总额
为28.53亿元,其中,在华泰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4.09亿元,占
比14.33%,在外部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24.44亿元,占比85.67%。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活期存款均按照协定存款基准利率加20BP
(1.35%)执行,半年期定期存款按照基准利率加 75BP(2.05%)执
行,存款价格均按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政策的最高点执行,高于商业银行同类存款价格。2024年 1-6月份,公司在华泰财务公司的
存款与存放商业银行活期相比利息收入高出154.74万元。公司在华
泰财务公司的平均贷款利率为3.51%,低于公司在商业银行贷款的融
资价格,也低于公司在商业银行实际支付的综合融资成本(4.35%)。

3、目前财务公司经营稳定,上市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具有无需
抵押担保、资金使用灵活等优势,且在同等条件下,其存款利率和借款利率均较外部银行有一定优势,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无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公司预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未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目前公司存贷款结构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五)金融服务协议履行情况
1、2023年5月12日,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

在协议有效期内,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债券承销、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每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0.2亿元(含本数)。

2、2024年1-6月份,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华泰股份提供的
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担保、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为284,276.08万元,日均借款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
为40,736.49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向华泰财务公司
借款余额40,884.00万元,共计发生利息支出726.27万元。2024年
1-6月份,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日均存款余额
(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为119,366.32万元。截至2024年6月
30日,本公司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99,250.11万元,2024
年1-6月份利息收入977.59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华泰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海关税款保函5,000.00万元、出版社
履约保函123.74万元。

2024年 1-6月份,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均符合《金融
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
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 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第 6
号) 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根据 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
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公司将持续关注财务公司运营情况,并按规定在半年报、年报中发布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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