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丸美股份(603983):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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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7:25: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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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83 公司简称:
丸美股份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孙怀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丹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业务需要,本年度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
| 载有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的财务报表。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丸美股份、股份公司 | 指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博多 | 指 | 重庆博多物流有限公司 |
丸美科技 | 指 | 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丸美网络 | 指 | 广州丸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菲加 | 指 | 上海菲加实业有限公司 |
广州禾美 | 指 | 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 |
广州恋火 | 指 | 广州恋火化妆品有限公司 |
拜斯特 | 指 | 拜斯特药业(广州)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 1-6月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丸美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 dong Marubi Bio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arub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孙怀庆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伴河路92号2号楼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近三年未发生注册地址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000 |
公司网址 | www.marubi.cn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丸美股份 | 603983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352,290,860.56 | 1,059,406,128.00 | 27.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6,537,086.78 | 130,684,328.11 | 35.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6,331,306.85 | 118,627,794.04 | 40.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582,996.50 | 77,410,939.49 | -24.32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315,134,804.07 | 3,347,129,838.58 | -0.96 |
总资产 | 4,313,142,403.50 | 4,453,746,770.48 | -3.1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33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33 | 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 0.41 | 0.30 | 3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9 | 4.04 | 增加1.1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4.89 | 3.67 | 增加1.2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长,主要是因为本期营收增长带动利润增长。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销部分 | -11,295.4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174,610.0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161,381.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964,147.91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
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
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
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
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783.5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5,15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86,148.9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55,848.90 | |
合计 | 10,205,779.93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4年1-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7%,化妆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0%(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 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以皮肤科学和生物科学研究为基础,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 服务,旗下主要品牌有“丸美”“恋火”“春纪”,以差异化的品牌定位,满足不同消费需求。
“丸美”,20余年护肤品牌,聚焦眼部,深耕抗衰,定位中高端,目前已成为国产中高端定位并具规模的头部品牌;
“恋火”,新锐彩妆品牌,擅长底妆,崇尚高质和极简;
“春纪”,以食萃科研,敏肌适用为理念,定位大众化功能性护肤。
? 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及包装材料采购,目前已建立了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和相应制度, 对新原料引入、供应商遴选、招标流程等各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以保证材料质量和供应链运 转。
原材料主要通过国内的代理商向国际知名原料生产商采购进口原材料,同时公司也通过自有原料工厂拜斯特进行自研原料的生产及自用。
包装材料基本通过国内供应商定制化采购。在生产阶段,公司坚持严格的审核体系,在供应 商小批量试制测试通过后再批量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依靠自有的 厂房、生产设备和技术工人自行组织生产,按照生产流程完成整个产品的制造和包装,经检验合 格后对外销售。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线上直营为主、线下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建立了覆盖线上货架电商(天猫、京东、唯品会等)、内容电商(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线下日化专营店、百货商场专柜、美容院等多种渠道的销售网络。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拥有强劲的研发实力和研发系统;拥有差异化品牌资 产及眼部护理精准定位;拥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拥有多渠道协同发展和精细化 管理的销售体系。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2亿元,同比上升27.65%,其中,主品牌丸美实现营收9.3亿元,同比增长25.87%,主要是丸美天猫旗舰店同比增长34.29%、丸美抖快同比增长30.05%,第二品牌PL恋火实现营收4.17亿元,同比增长35.83%;公司整体毛利率74.68%,同比提升4.55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及精益管理所致;销售费用7.17亿元,同比上升39.7%,主要是在线上竞争激烈、流量成本高涨的同时,公司坚定推进品牌建设和科学传播投入所致;管理费用4,647.28万元,同比下降1.81%,主要是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在保持收入增长同时亦控制好管理费用;研发费用3,584.64万元,同比增加23.62%,主要系公司持续推进研发建设研发耗材等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765.61万元,同比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亿元,同比上升35.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6亿元,同比上升40.21%。
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万象更芯”的指导下,稳步有序推进各项运营活动的开展。面对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及流量成本持续走高的挑战,公司保持了高度的战略定力,坚守品牌核心,坚定回归用户原点与产品本质,坚决走自我发展之路。通过围绕用户和产品,持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深化市场洞察与策略部署,积极灵活应对,有效巩固了线上渠道转型的积极成果。基于“用户至上”原则,进一步深化大单品策略,持续强化丸美品牌作为眼部护理专家及抗衰老领域权威的品牌形象,同时渗透PL恋火的高品质极简底妆的品牌理念,深化品牌影响力。公司聚焦于业务实效与成果,推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有效融合,持续优化组织结构,促进跨部门间的紧密协作与高效配合,实现业务管理的日渐精细化与运营效能的持续提升,有力驱动了公司整体经营态势的积极向好,确保了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和健康增长。
一、 研发建设:科技引领、开放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自研创新原料开发项目共36项,健全完善了重组功能蛋白规模化产线建设,实现包括重组双胶原2.0和重组弹性蛋白等核心活性蛋白原料的高效表达和产品应用。公司持续深化基于生物发酵技术的创新原料开发,实现核心自研的舒缓成分SPG裂褶多糖和淡黑眼圈成分藏灵菇精粹等在核心新品小红笔3.0中的转化应用。
公司积极响应“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完整版)”相关法规要求,搭建安全评估团队,建立完善化妆品相容性、防腐挑战和稳定性测试能力,构建超500款原料的毒理信息库,并顺利完成小红笔3.0完整版安评备案。公司持续优化检测方法,拓展检测边界,提升检测能力,新增5项检测方法,并基于公司10余年产品配方稳定性人工观察测试数据,结合先进的多重光散射技术,初步建立了快速稳定性评价模型,为产品稳定性测试提供新思路。
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申请发明专利21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6项,迄今累计申请专利531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318项,其中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10项;公司围绕创新原料与技术,发表高水平论文7篇,主导或参与10项标准制订,其中《化妆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护肤品产品碳足迹评价导则》《化妆品原料 重组可溶性胶原蛋白》等团体标准均已成功发布实施。此外,公司还联合中山眼科中心、中国医学院皮肤病医院、江南大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等学研机构共同制订并首次发布《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眼霜》团体标准,这是对丸美眼霜在安全性、有效性、创新性等方面成绩的肯定,也是助力眼霜及行业高质量的发展。
二、 品牌建设:功效为基、文化为核
丸美品牌:报告期内,公司结合重要的营销节点,保有节奏铺排各项营销活动,情感传播、眼霜,策划情感营销主题活动“何必看眼色”,联合papi酱及高海宁为职场女性发声,2亿级曝光。4月官宣青春代言人曾舜晞,并以胜肽蝴蝶眼膜2.0蝶变新生为主旨,策划非遗粤绣云肩等一系列“逆风成蝶”非遗文化传播活动,助力非遗传承,2亿级曝光。4月27日,召开第四届重组胶原蛋白科学论坛,正式启动国家重组胶原蛋白行业标准制订,并发布重组胶原蛋白五大高质量标准倡议,推出重组双胶原成分2.0和胶原小金针精华2.0,将淡纹时间缩短到7天,功效再上新高度。5月,延续科学论坛热度,推出科学传播主题活动《胶原求真》,讲解“胶原内幕”,权威官媒央视溯源,全域引爆话题,10亿级曝光,助力胶原小金针精华2.0上市2个月即销售GMV破亿,上半年GMV销售同比增长105.97%,霸榜精华各大榜单。
PL恋火品牌:PL坚守高质极简的底妆心智,秉承“让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的化妆师”和“触手可及的奢侈品”的理念,做易用、好用和超级品质的产品,持续打磨及完善看不见和蹭不掉两大系列产品,并稳步推进品牌建设。上半年,通过限定版加强与用户的情感联结。2月情人节季推出PL看不见气垫ALL PINK限定版,ALL PINK ALL GIRL传递女生悦己理念。5月初PL看不见和蹭不掉变装波点限定系列,上市两月便实现GMV销售2.75亿元,深得消费者喜爱与好评;同月,针对夏季热汗及易出油肌肤,上新蹭不掉粉饼、蹭不掉粉底液3.0升级版,加大场景应用和人群的渗透。618期间,PL霸榜天猫粉底液热卖榜、热销榜TOP1,抖音粉底液、气垫榜TOP1。
三、 渠道建设:多元并进、协同发展
2024年上半年,公司线上渠道实现营收11.39亿元,同比增长34.85%,线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84.34%,线上持续较好增长;线下渠道实现营收2.12亿元,同比下降1.16%,线下主营业务收入占比15.66%,线下第二季度表现未及预期。
公司通过科学铺排营销节奏、持续推进品牌建设、数字化赋能会员运作、持续保障动销力度等各项举措,促进纳新固旧,促进销售达成。
线上:公司多平台并举,同步推进,进一步深化平台精细化运营和协同联动。上半年,公司充分运用各平台属性及资源,积极匹配并策划平台活动安排,如天猫小黑盒,抖音会员日、京东超品日等。天猫作为线上重要的品宣窗口,公司以用户视角,持续推进大单品策略以及人群精细化运营,打磨每一处细节,上半年丸美天猫旗舰店TOP5核心单品销售占比69%,产品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会员成交金额同比增长55%,品牌粘性持续攀升。抖音、快手作为内容电商,兼顾销售和种草双属性,一方面,公司紧密跟踪抖快平台的政策动态,保持敏锐感知和快速响应能力,确保销售策略与平台趋势同频;另一方面,公司深度挖掘产品核心价值,反复提炼并强化品牌故事与技术优势,通过精心优化的内容创作,持续在抖快平台“种草”,不仅让消费者通过产品认识品牌,更在潜移默化中加深品牌印象,构建稳固的品牌认知基础。公司也在持续构建并优化高质量达人合作网络,旨在与这些杰出达人建立并维系长期而稳固的战略伙伴关系。公司通过更精细化更多维度的闭环运营,更好地实现“种收一致”,整体销售持续稳步增长。
线下:公司坚定深化分渠分品策略,上半年推出全新升级的弹力蛋白系列新品,该系列融入超分子等专利技术促进弹力蛋白渗透吸收,从成分到功效都更优秀,新弹力蛋白系列作为线下又一重磅系列,成功实现线下产品金字塔的构建,标志着公司历时三年的线上与线下分渠分品策略全面完成。公司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规范,将防窜与控价升级为一把手工程,通过全品暗码追溯、专业稽查团队、刚性处罚机制等闭环措施,有效遏制了窜货破价行为,确保了市场价格体系的稳定与健康,未来防窜与控价工作也将作为常态化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公司开展“跟我一起弹弹弹”弹弹弹次抛节、“爱的内幕”5月爱意礼赞季等各类主题沙龙与路演活动,让品牌传播更具主题情绪价值化、互动社交化,同时通过柜台形象的焕新升级,特别是聚焦眼部抗衰元素的设计,助推品牌年轻化、科技化和时尚化。
四、 数字化建设:全面深化、融合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MES(制造执行系统)系统正式上线使用,通过实时追踪生产状态、精准收集并分析生产数据,有效优化了生产流程,提高了生产效率,并强化了生产偏差的及时纠正能力,更好地把控产品质量。同时,公司深化供应链数据的一体化整合,于前端,加强与销售数据的对接,提升市场需求预测准确度,减少库存积压,加速库存周转;于后端,实现与云仓储、物流等关键信息的深度融合,增强供应链灵活性和对市场的快速响应,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供应链与各环节的数据整合,强化供应链协同,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高整体供应链效率。此外,公司还积极推进财务自动化进程,并引入RPA(流程自动化)技术,不仅提高了财务结算效率及业务运营效率,还进一步强化了风险控制能力。
五、 组织建设:高效协同、敏捷反应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组织能力提升建设。以扁平化管理为原则,深化部门二级管理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管理层级,提高决策效率与信息流通速度,旨在构建高效协同、快速响应的敏捷组织体系。公司稳健推进组织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建设,通过系统性梳理员工任职资格框架及培训体系,完善干部培养与晋升机制,并贯彻干部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员工发展路径清晰、评价有据。此外,公司还积极营造年轻活力的企业文化氛围,通过创意活动形式、增加文化活动频次及搭建多元化兴趣社团等方式,提升办公环境温馨度。公司通过多措并举,持续激发团队活力与创造力,为组织持续创新与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352,290,860.56 | 1,059,406,128.00 | 27.65 |
营业成本 | 342,428,802.73 | 316,513,395.02 | 8.19 |
销售费用 | 717,488,735.96 | 513,594,578.46 | 39.70 |
管理费用 | 46,472,784.73 | 47,329,600.28 | -1.81 |
财务费用 | -7,656,053.99 | -7,528,921.4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35,846,431.69 | 28,997,386.00 | 23.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582,996.50 | 77,410,939.49 | -24.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641,952.06 | -122,465,246.2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436,049.44 | 72,742,939.88 | -394.7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主品牌丸美、第二品牌PL恋火持续保持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在线上竞争激烈流量成本高涨的同时公司坚定推进品牌建设和科学传播投入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持续推进研发建设研发耗材等费用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赎回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同时今年上半年完成股利分配而去年是在下半年完成股利分配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121,728,940.78 | 26.01 | 1,076,726,192.77 | 24.18 | 4.18 | 无重大变化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 491,910,798.79 | 11.40 | 767,976,164.16 | 17.24 | -35.95 | 主要系本期理
财产品到期赎
回所致 |
应收票据 | 820,000.00 | 0.02 | 3,490,000.00 | 0.08 | -76.50 | 主要系银行承
兑汇票到期所
致 |
应收款项 | 78,558,003.72 | 1.82 | 28,006,325.30 | 0.63 | 180.50 | 主要系期末各
电商平台应收
账款月底提现
跨月到账所致 |
预付款项 | 43,156,158.12 | 1.00 | 24,721,206.06 | 0.56 | 74.57 | 主要系本期期
末预付平台推
广费增加所致 |
存货 | 177,403,003.77 | 4.11 | 171,728,161.73 | 3.86 | 3.30 | 无重大变化 |
合同资产 | - |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
产 | 3,435,127.57 | 0.08 | 3,592,004.13 | 0.08 | -4.37 | 无重大变化 |
长期股权投
资 | 60,501,330.16 | 1.40 | 63,605,503.57 | 1.43 | -4.88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447,849,778.27 | 10.38 | 453,968,186.02 | 10.19 | -1.35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435,610,758.65 | 10.10 | 309,481,170.75 | 6.95 | 40.76 | 主要系新工
厂、新办公大
楼项目建设投
入增加及土地
使用权摊销所
致 |
使用权资产 | 4,444,547.97 | 0.10 | 6,456,803.42 | 0.14 | -31.16 | 主要系使用权
资产的房屋租 |
| | | | | | 赁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248,323,750.00 | 5.76 | 100,072,222.22 | 2.25 | 148.14 | 主要系本期增
加银行借款所
致 |
合同负债 | 193,823,635.84 | 4.49 | 240,402,354.59 | 5.40 | -19.38 | 无重大变化 |
长期借款 | - | - | - | - | - | |
租赁负债 | 2,755,238.53 | 0.06 | 3,250,343.23 | 0.07 | -15.23 | 无重大变化 |
应付职工薪
酬 | 16,189,615.39 | 0.38 | 26,992,838.64 | 0.61 | -40.02 | 主要系上年期
末年终奖本期
支付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21,101,024.57 | 2.81 | 173,192,801.44 | 3.89 | -30.08 | 主要系本期支
付上年期末工
程进度工程款
所致 |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债 | 2,322,812.98 | 0.05 | 152,156,347.80 | 3.42 | -98.47 | 主要系本期偿
还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借款所
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相关情况。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述。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和“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投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 本期计
提的减
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
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数 |
理财产品 | 376,049,067.59 | 599,493.15 | | | 290,000,000.00 | 570,938,501.23 | | 95,710,059.51 |
权益工具投资 | 391,927,096.57 | | | | 20,000,000.00 | 15,726,357.29 | | 396,200,739.28 |
合计 | 767,976,164.16 | 599,493.15 | | | 310,000,000.00 | 586,664,858.52 | | 491,910,798.7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产业基金“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增投资了再生生物材料及细胞技术研发应用公司“圣至润合”。
衍生品投资情况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主要子公
司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控股或
参股 |
重庆博多 | 化妆品销售 | 1,000.00 | 71,189.72 | 45,970.94 | 11,940.02 | 控股 |
丸美科技 | 化妆品生产与销售 | 28,941.24 | 46,287.94 | 43,266.51 | 23.47 | 控股 |
丸美网络 | 化妆品销售 | 1,000.00 | 21,841.66 | 3,049.96 | 371.59 | 控股 |
上海菲加 | 批发业 | 113,500.00 | 125,403.47 | 125,397.16 | -35.55 | 控股 |
广州禾美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
他建筑业 | 114,000.00 | 127,579.60 | 125,235.27 | -570.98 | 控股 |
广州恋火 | 生产、销售化妆品 | 3,285.00 | 21,892.90 | -4,149.86 | -510.26 | 控股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随着线上电商的快速发展、流量成本持续走高,国外品牌加码国内市场以及国内众多品牌企业实力的日益增强,化妆品品牌、产品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广泛而激烈。
2、公司战略执行不达预期
公司践行多品牌品类多渠道协同发展,以用户为核心推进精细运营,持续构建研发壁垒,强化产品创新、品牌建设、营销策略、渠道变革,坚持内外融合,深耕美与健康领域日趋功效化的消费趋势,但仍可能存在公司战略举措执行不达预期的风险。
3、人才流失
日化行业完全竞争,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才和核心营销人才是确保企业长期稳定不断发展的重要基石。公司努力采取有效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政策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但仍面临着优秀人才流失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 | 2024年5月17日 | 上交所网站 | 2024年5月18日 | 全部议案均获通 |
东大会 | | www.sse.com.cn | | 过,决议合法有
效 |
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5日 | 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4年6月6日 | 全部议案均获通
过,决议合法有
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王玉莹 | 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毕亚林 | 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姬恒领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孙云起 | 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 选举 |
欧友英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选举 |
张启祥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5月,公司完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新选举孙云起、欧友英、张启祥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原董事/独立董事王玉莹、毕亚林、姬恒领卸任,原其他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连任。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根据公司发展及业务需要,本年度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制定“以环保为己任,致力爱护我们的环境”的环境方针,以创新理念、技术和工艺为引擎,不断推动生产运营节能减排和降耗增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通过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和清洁生产再认证,获评广州市绿色工厂。
公司秉承“建设‘清洁、高效、低碳、循环’绿色企业,实现企业持续绿色发展”的宗旨,将节能降耗、绿色低碳作为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工作。公司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精益生产,积极开发与应用绿色技术,持续落实能源、自然资源及排放物管理,推动公司绿色发展;持续检查监督环保管理,有效贯彻实施公司环境友好和节能减排的环保理念及举措。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影响事件为零。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要求,制定《节约资源、能源管理制度》《能源目标指标、能源基准及能源绩效参数控制程序》《废水废气噪音控制规程》《废弃物控制程序》等管理办法,以创新理念、技术和工艺为引擎,不断推动生产运营节能减排和降耗增效,致力打造资源节约的环境友好型企业。
公司以“绿色、领先、自主、高芯”的研发愿景为目标,遵循绿色化学原则,积极开展创新性植物提取技术和绿色生物技术研究,持续推动产品配方优化,探索生物多样性,提升产品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持续实施光伏发电,有效降低了电力消耗并减少了二氧化碳的间接排放;同时,公司通过持续技术改造降耗提效,如以臭氧消毒技术替代了部分玻璃瓶包材的传统清洗及烘烤流程,不仅提升了生产效率,还实现了节水节电的双重效益;此外,公司持续推进绿色研发,致力于开发更加环保、高效的产品和技术。经公司测算,报告期内,预计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207.98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承诺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股份
限售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孙
怀庆、王
晓蒲 |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
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
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
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1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
在符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本人做出
的承诺及其他对本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前提下,本人将根据需要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并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①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②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③减持
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④减
持数量:在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数
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 | 2019年 | 是 | 2019年
7月25
日起36
个月内,
以及锁
定期满
后两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的15%;在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人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的15%。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
若本人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4)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
满后,在孙怀庆或王晓蒲任一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孙怀庆与
王晓蒲均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孙怀庆或王晓蒲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后届满者为准)和该次任期届满
后6个月内,孙怀庆与王晓蒲将继续执行前述承诺。孙怀庆或王晓蒲任一人实
际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如本人违反
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
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
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
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
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
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 | | | |
| 其他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 |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上市条
件以及免除控股股东要约收购责任的前提下,按照先后顺序依次实施如下股价
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3)
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4)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王晓蒲以外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5)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选用前述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时应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仍
符合上市条件,且不能致使增持主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1)实施利润分配
或转增股本公司在每个自然年度内首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时,公司董
事会将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
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制订并审议通过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未
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
方案或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公司实施完毕该方 | 2019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
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最多实
施1次该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回购股票如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
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股价稳定措施后,再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
件的,公司董事会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
票的预案,回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
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
起3个月内以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
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
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结合本公司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可中止实施股
份回购计划。本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再次满足启动条件,则本公
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
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实际控制人增持: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将无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②公司实施完毕股票
回购后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和王晓
蒲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
(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期限、
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公司之
日起3个月内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股
份。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自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
红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上市后其累
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
司实际控制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
划后,如再次满足启动条件,则实际控制人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4)
除孙怀庆、王晓蒲之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前述三项措施实
施完毕后,仍出现公司股票价格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并且 | | | | | | |
|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启
动除孙怀庆、王晓蒲之外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三项措施实
施完毕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买卖股票,则
本人应在首次满足上述条件后的30+N个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票。应按照相
关规定披露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
披露其买入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股份的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股
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购买股
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
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
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
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止实施股份
增持计划后,如再次满足启动条件,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自公司
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
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
出的相应承诺。2、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1、就稳定股价相关事
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2、在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稳定公司股价的
义务,公司将采用以下措施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1)
冻结其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全部利润分配;(2)冻结实际控制人
在公司领取的全部收入;(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
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在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
的义务,公司将冻结向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分红(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
所取得的红利),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4、公司将及
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控股
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
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当针对同一对象存在多项同一种类约束措施时, | | | | | | |
| | | 应当采用高值对其进行约束。5、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
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
诺要求。6、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变更,则公司
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要履行上述义务,且须在公司正式聘任之前签署
与本议案相关的承诺函,否则不得聘任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若
本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2)若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
后30日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招股说明
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30日内,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
人孙怀
庆、王晓
蒲 | 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日内依法
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购
回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
东分红及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
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 | 2019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
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4)本人以当年
度以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享有的利润分配及本人从公司领取
的薪酬或津贴作为履约担保。 | | | | | | |
| 其他 | 其他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
人员 | 公司除实际控制人孙怀庆、王晓蒲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除实际控制人孙怀庆、王晓蒲之外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
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
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
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本人以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作为履约担保。 | 2019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 |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回报能力,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
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2、约束并控制职务消费行为。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涉及本人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公司未来拟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
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
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
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
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 | 2019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
道歉;(4)公司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
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
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
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 | | | |
| 其他 | 实际控制
人孙怀
庆、王晓
蒲 |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公司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中所载有关承诺内容系自愿作
出,且有能力履行该等承诺。如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
原因导致的除外),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
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
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
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5)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
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6)同意公司调减工资、奖金和津贴
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
资者带来的损失。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
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
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19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本人作出的或公司公开披露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
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
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
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
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5)本人同意公司
调减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
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的承诺未
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
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
投资者的权益。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
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19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
人孙怀
庆、王晓
蒲 | 若重庆博多被相关部门要求追缴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之前的相关税收优惠或被要求退还其在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之前已收到的财政补贴、返还税款等,其将
无条件向重庆博多进行补偿,以使重庆博多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如果公
司及(或)境内子公司被员工追偿,或者公司及(或)境内子公司被有权社会
保险主管部门及(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为员工补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前任何期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及(或)住房公积金,以及被要
求支付滞纳金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本人承诺将无条件全额补偿公司及(或)境
内子公司被责令/裁令/判令补缴或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滞纳金、
罚款、赔偿等,以确保公司及(或)境内子公司不致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9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实际控制
人孙怀
庆、王晓 | (1)本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丸美股份实际控制人等其他关联方期间,
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
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丸美 | 2019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蒲 | 股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丸美股
份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丸美股份产品的业务活动;(2)本人如从任何
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丸美股份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
立即通知丸美股份,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丸美股份;(3)本人承诺不利用任
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丸美股份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4)如果本
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丸美股份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无条件退出竞争并赔
偿公司相应损失;(5)本承诺函可被视为对丸美股份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
作出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 | | | | |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实际控制
人孙怀
庆、王晓
蒲 | 1、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或)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或通过其他方式具有重大影响的除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其
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包括日后形成的本人的关联方,
以下同)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如果将来公司及子公
司不可避免的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促
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依法履行相应的决
策、披露程序。3、本人不利用对公司的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或)
子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中完整、准确披露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期间,本人及本人
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
5、如因本人未遵守本承诺而给公司及(或)子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公司及(或)子公司或其他股东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 2019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