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688207):格灵深瞳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5,613.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09.0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50Z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86.13万元;(2)本期投入募集资金16,629.38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258.55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370.83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9,267.5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77,741.5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金额5,215.6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4,684.91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9,267.50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512.7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50Z0018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2024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1,154.32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10,370.83万元超募资金进行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8,955.28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仅存在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格灵深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瞳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其他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2: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 建设项目”终止,并将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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