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深高速(600548):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深高速: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EXPRESSWAYCORPORATION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A股) 2024年 8月 23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玮琦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股息(2023年中期:无),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事实陈述外,本报告中还包括了某些本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预测、目标、估计及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涉及一些通常或特别的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与不明朗因素,受此影响,本公司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任何人需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理解该等前瞻性陈述与承诺和保证之间的差异,并审慎考虑上述及其他因素,不可完全依赖公司的前瞻性陈述。此外,本公司声明,本公司没有义务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而对本报告中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公开地进行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及其任何员工或联系人并未就公司的未来表现作出任何保证声明及不为任何该等声明负责。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在本半年度报告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对集团未来经营发展和风险进行了分析和描述,请投资者查阅和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本报告中如出现分项值之和和总计数尾数不一致的,乃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1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1
备查文件存放地点:本公司已将上述文件的原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同时置备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公司投资企业的主要业务情况,请参阅本报告“公司简介”之集团架构图的内容。 2、 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项目的介绍,可参阅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的内容。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 1996年 12月 30日在深圳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此外,本公司还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建造管理和公路综合管养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与管理、道路养护、智能交通、工程管理和产业金融等服务业务。 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经营和投资的公路项目共 16个,所投资或经营的高等级公路里程数按控股权益比例折算约 613公里;积极参与多个区域性城市基础设施开发项目,并投资环保、清洁能源和产业金融类项目;设有投资、建设、运营、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及新能源等多个平台公司。 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 2,180,770,326股,其中,1,433,270,326股 A股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5.72%;747,500,000股 H股在联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8%。本公司最大股东为发起人之一的新通产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约 30.03%股份;新通产公司为联交所上市公司深圳国际(股份代号:00152)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国际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 51.561%的股份,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于本报告日,本集团主要投资企业及业务架构如下图所示: 注:本架构图仅包含集团一、二级子公司及参股企业,三级及以下子公司和参股企业未列示。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本公司发行了 40亿元永续债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公司按相关规定在计算各年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扣除了永续债的影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年财务摘要
主要财务比率说明 息税前利润 = 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 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总负债权益比率 = 总负债/总权益 净借贷权益比率 = (借贷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权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集团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集团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逐步搭建起城市基础设施、环保、运营、建设、新能源等业务平台,包括以公路运营和养护管理服务为主的运营发展公司;以拓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业务为主的新能源公司;以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为主的环境公司;以立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为合作区提供大型基础建设管理服务及进行园区内环保项目投资的基建环保公司;以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为主的建设发展公司;以基础设施建设联动土地综合开发业务为主的投资公司;以及统筹管理集团产融结合业务的产业金融管理部。集团将通过上述业务平台,充分发挥自身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及集成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聚焦“收费公路+大环保”双主业领域,并在产业链的上、下游适度延伸,发展运营养护、工程管理、产业金融、数字科技等服务型业务,努力拓展集团经营发展空间。现阶段本集团最大的收入和盈利来源为收费公路业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列示如下:
注2:本公司通过持有湾区发展71.83%股份,间接持有广深高速与西线高速之权益。 注3:本公司通过持有易方达深高速REIT的40%份额,间接持有益常项目之权益。 (二)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上半年,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效应的持续释放下,我国国民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运行总体平稳。2024年上半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61.68万亿元,同比增长 5.0%;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 21.17万亿元,同比增长 6.1%。经济平稳发展的长期趋势有利于促进公路运输及物流整体需以上数据来源:政府统 求的稳定,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等环保业务的需求。 计信息网站 1、收费公路业务 高速公路是构成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交通运输效率、构建快速便捷的城乡客货运服务系统等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高速公路行业具有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交通需求较为刚性、现金流稳定等特点;与铁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相比,高速公路具有通行能力大、出行迅捷、出行成本低、自由灵活度高等特点,尤其对短途或规模小的客货运输优势明显。 报告期内,收费公路管理政策没有重大变化。2024年 4月 29日,财政部及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就高速公路等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提出实施目标,要求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以进一步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 通行效率、安全保障、承载能力与服务品质等。 本集团目前所投资或经营的收费公路项目共 16个,控股权益里程约 613公里,主要位于深圳和粤 港澳大湾区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集团路产规模及盈利能力在国内高速公路 上市公司中处于前列。现阶段,本集团正在积极推进外环三期、机荷高速等重大新建、改扩建项 目的投资建设,以不断补充本集团优质公路资产。同时,集团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智 慧交通的研究及运用,近年来,成功开发的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已上线运营,为实现路 网运行监测和管理、业务协同、应急联动等业务提供信息化应用平台;集团自主研发的外环项目 路面信息一体化管控平台获得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取得两项国家实用创新专利;基于 BIM 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平台主体功能的开发已完成,基于 BIM技术在公路改扩建项目及垃圾处理厂 的管理平台已建成并在持续优化中。为推进数字化建设,集团还联合云基智慧共同成立了数字科 技公司作为集团数字化转型平台。集团通过向上下游产业链适度拓展,力求深度赋能主业的经营 发展。有关本集团行业地位情况请参阅下文“核心竞争力分析”内容。 2、大环保业务 在上一战略期内,本集团确定了进入大环保产业的战略转型目标,在整固并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 同时,通过与环保企业的合作进入环保、清洁能源业务领域,并通过近几年的投资并购,逐步聚 焦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实现了大环保产业的初步布局。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 能源发电行业有国家政策支持,其重资产、业务稳定的经营特点比较契合本集团的资源优势和管 理运营模式。 2024年上半年,国家相关部委就生态环境建设、再生资源及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节能降碳、“无废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等继续出台一系列政策。2024年 2月,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要求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等资源化处理利用;同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对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等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支持政策;2024年 4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周期、时间、形式等要求和主要种类固体废物信息发布的具体内容,将有利于地方更好地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国家实施的一系列行业政策引领固废治理走向精细化、专业化道路。 另一方面,近期国家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出台了系统规范性文件,2023年 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并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 (“《清单》”);2024年 4月,国家发改委等 6部委发布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 理办法》(2024年第 17号令),对标《指导意见》对特许经营领域经营活动进行了制度设计。 《指导意见》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提出“对 于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 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35%”等意见,《清单》进一步明确“垃圾固废处 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的项目范畴。 在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领域,集团环境公司旗下的蓝德环保是国内重要的有机垃圾综合处理企业, 截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拥有有机垃圾处理 BOT等特许经营项目共 20个;此外环境公司还投资 和管理了位于深圳地区的利赛环保和光明环境园两个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的有 机垃圾处理项目,其中邵阳项目已于 2023年 2月投入试运营,深圳光明环境园项目于 2024年 5 月投入试运营。至本报告日,本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超过 6,900吨/日,跻身国内行业前列。 本集团作为固废资源化处理产业中的新进入者,将进一步做好管理整合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着力于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努力提升技术工艺,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到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0%,全面推进风光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 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第 15号令,自 2024年 4月 1日起施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并细化了电力市场相关成员责任,有效规范可再生能源电量保障收购行为,为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机制。2024年 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坚持积极有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明确提出“2024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 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 17%以上”。2024年 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对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出具体行动方案和量化指标,其中,明确要求 2024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18.9%左右,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0%左右。此外,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还就风电开发、绿色电力交易管理等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文件。国家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相关政策将为清洁能源产业带来持续稳定的发展空间。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通过投资并购累计拥有装机容量达 668MW的风电项目,并已获得一定额度的风电及光伏开发项目核准指标。本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共同设立了项目公司,以共同进行新能源领域风电及光伏项目的投资开发;此外,本集团通过与国家电投福建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营公司持有以风电后运维业务为主的南京安维士 51%股权;本集团还拥有融资租赁业务的一体化业务能力。作为行业的新加入者,本集团将加强对并购企业的管理整合力度,持续推进集团清洁能源业务的稳定发展。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主要公路项目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产状况优良,多年来,集团一直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精耕细作,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积累了丰富的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经验。现阶段,本集团已确定了收费公路和大环保双主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同时拓展了与主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与管理及产业金融服务等领域业务。本集团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融资能力,逐步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和双主业协同发展,不断提升竞争优势。 大湾区基础设施国资平台优势:本公司位于深圳,是深圳国资控股的公路及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建管养平台,本公司投资和经营的绝大部分高速公路项目和部分环保项目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公司积极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双区”建设机遇,聚焦区域内新型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规划,发挥国资平台协同优势,服务政府需求,积极拓展区域内公路及环保基础设施优质项目机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发展空间。“双区”建设不仅带来新增项目机遇,还将持续提升交通运输和固废处理需求,为集团双主业的营运表现注入活力;此外,本公司还将结合区域内城市群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大湾区公路项目沿线区域土地开发业务探索,发挥协同作用,释放沿线土地的开发价值,提升公路项目的综合盈利能力。 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深耕于交通基础设施行业,通过多年来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实践,在重资产、特许经营类业务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建立了成熟的投资决策体系、建造和运营管理体系,形成了从投资、建设到运营、养护的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该项核心能力,一方面积极参与政府招标开展了多项政府项目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另一方面,公司在进入与收费公路商业模式类似的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领域后,持续发挥对重资产业务的综合集成管理能力,初步实现了相关行业的产业布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培育在大环保业务领域的专业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提升同业市场竞争能力。 创新能力:本公司一直注重创新发展,在经营发展战略方面,通过审慎研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自身特点,作出了将大环保产业列为转型升级后的第二大主业的创新举措,并持续深化落地,为集团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根据行业环境变化和相关方目标需求,灵活务实采取政府购买收费公路服务、新建扩建项目的合作投资等商业模式,既满足政府交通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也满足企业合理商业回报目标,实现集团收费公路主业的发展和突破。同时公司一直注重在专业领域的创新,在重点建设工程中联合合作供应商通过创新设计和管理理念,研究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模式,攻克了大量技术难点并取得了行业内多项科研成果。现阶段,集团还顺应数字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积极推动智能交通/环保的研究及运用。公司通过在各个领域的创新能力,求新求变,不断提升企业经营发展效能。 良好的融资平台:本公司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具备两地资本市场融资的良好平台;同时,公司一直维持较高等级的境内外信用评级,长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融资渠道通畅,可有效筹措企业发展资金和控制财务成本。有关公司财务策略以及资金管理和融资安排方面的情况,在下文“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有详细的说明。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十四五”战略目标为导向,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生产经营,多措并举提升生产效率,挖潜、提质、降本、增效,切实做好收费公路、大环保和其他相关业务工作。报告期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37.57亿元,同比减少 8.92%。其中,实现路费收入约 24.34亿元、清洁能源及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收入约 7.35亿元、其他收入约 5.88亿元,分别占集团总收入 64.78%、19.56%和 15.66%。 (一) 收费公路业务 1 业务表现及分析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各收费公路项目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如下:
⑴ 日均混合车流量数据不包含节假日免费期间通行的免费车流量。 ⑵ 根据深圳交通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的货运补偿协议,自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通行于沿江高速的 货车按收费标准的 50%收取通行费,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 3月一次性支付。 ⑶ 本集团间接持有湾区发展约 71.83%股份,湾区发展间接享有西线高速 50%和广深高速 45%的利润分配权益。 ⑷ 自 2024年 3月 21日起本集团所持有益常项目权益由 100%减少至 40%。 2024年上半年,受我国中东部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持续时间长、广东省台风及强降雨天气频繁,以及实施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天数较上年同期增加 3天等因素影响,本集团路费收入同比略有下降。此外,收费公路项目的营运表现还受到行业政策、周边竞争性或协同性路网变化、项目自身的建设或维修、相连或平行道路整修、实施城市交通组织方案等因素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各区域收费公路项目的表现概述如下: ⑴ 广东省–深圳地区 报告期内,深圳地区异常偏多的强降雨天气对工程建设、货物运输及大众出行等均造成不利影响,较大影响了本集团深圳地区各收费公路项目的营运表现。 2024年 6月 30日,本集团成功实现沿江二期-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与深中通道同步通车,深中通道是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交通枢纽工程,连接广东自贸区三大片区,作为深莞惠(深圳-东莞-惠州)和珠中江(珠海-中山-江门)两大城市群之间的唯一公路直连通道,开通后使珠江口东西两岸半小时车程可通达,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与深中通道顺利贯通,将实现深中通道、沿江高速、广深高速、深圳宝安机场、机荷高速的直接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深圳与珠江口东西两岸地区的深度融合,深圳去往中山、珠海等地将更为便捷,对沿江高速、机荷高速等营运表现将产生积极促进作用,但对外环项目将产生一定分流。 ⑵ 广东省–其他地区 报告期内,广东省汛期降雨量较往年显著偏多,对本集团广东省内的收费公路项目营运表现均造成不利影响。 年初清远地区及相邻的湖南地区还遭遇多轮雨雪冰冻天气,期间交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对清连高速路费收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广连高速(广州―连州)持续分流,此外,佛(山)清(远)从(化)高速龙塘至鳌头段于 2024年初开通,因现阶段暂时免费通行,对清连高速亦产生分流,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清连高速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均有所下降。 广深高速为连接广州和深圳的重要快速通道,西线高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报告期内,该两个路段营运表现平稳,但深中通道开通后,将对广深高速产生一定分流。阳茂高速受益于周边道路相继开通后的路网贯通效应,以及各级政府实施的促旅游经济等政策效应的显现,报告期内营运表现稳定。佛清从高速龙塘至鳌头段开通,亦对广州西二环产生一定分流,报告期内广州西二环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基本持平。 ⑶ 其他省份 报告期内,湖南、江苏两省先后遭遇雨雪冰冻灾害及持续暴雨天气,期间交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对益常高速、长沙环路及南京三桥的营运表现造成负面影响;此外,易方达深高速 REIT已于 2024年 3月 7日完成发售,本集团签署了有关转让益常项目公司权益的协议并以 2024年 3月 21日为交割日,自 2024年 3月 21日起本集团所持有益常项目权益由 100%减少至 40%,并不再合并益常项目公司报表。报告期内,相连道路实施封闭施工,对南京三桥车流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2 业务发展 深圳外环高速呈东西走向,大部分路段位于深圳市北部,部分路段位于东莞市,总里程约 93公里,其中,本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外环项目)总里程长约 77公里。外环项目分三期实施,其中外环一期沙井至观澜段和龙城至坪地段合计约 51公里已于 2020年 12月 29日建成通车;外环二期坪地至坑梓段约 9.35公里已于 2022年 1月 1日建成通车;2023年 7月 14日,董事会批准本公司继续投资约人民币 84.47亿元建设外环三期。报告期内,外环三期多个合同段已开工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约 4.9%工程形象进度。外环项目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全线贯通后将与深圳区域的 10条高速公路和 8条一级公路互联互通,是深圳北部区域东西向交通互联互通的重要骨干线。外环三期建成后,一方面可以充实本公司核心公路资产、取得外环项目整体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还能通过完善路网布局,为本集团其他收费公路带来交通流量。有关外环项目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2023年 7月 14日、2023年 11月17日、2024年 1月 16日、2024年 1月 25日的公告中相关内容。(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