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8:16:15 中财网
原标题:万孚生物: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8月23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262,100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82元/股
? 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回购股份):8人,其中 1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部分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增发的股份
? 限制性股票来源(回购股份):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实意见。

2、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6)。

3、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 7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

4、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24日
2、授予价格:12.82元/股
3、授予数量(回购股份):3,262,100股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
5、授予人数(回购股份):8人
授予对象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

激励对象姓名国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占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彭仲雄中国董事、总经理1,000,0007.50%0.21%
赵亚平中国董事、副总经理1,000,0007.50%0.21%
余芳霞中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400,0003.00%0.08%
康可人中国副总经理150,0001.12%0.03%
胡洪中国董事会秘书100,0000.75%0.02%
XU Wenjie法国核心人员200,0001.50%0.04%
核心人员(2人)412,1003.09%0.09%  
合计3,262,10024.45%0.69%  
注:(1)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股份来源包括回购股份与新增股份。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2)上表中有1名核心人员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7、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20%
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30%
首次授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考核 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较 2023年 A 归母净利润的增长率( )公司化学发光业务销售收入较 2023 B 年销售收入的增长率()
  目标值(Am)目标值(Bm)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430%7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60%17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6100%300%
注:上述“归母净利润”、“化学发光业务销售收入”均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下同。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X)按照如下方式确定且不得大于100%。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X)
公司归母净利润较 2023年归母 净利润的增长率(A) 公司化学发光业务销售收入较 2023年销售收入的增长率 (B)A/Am≥85%且 B/Bm≥85%A/Am*B/Bm*100%
 A/Am<85%或 B/Bm<85%0
注:当B/Bm超过100%时,则按100%进行计算。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评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8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4年7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7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36名激励对象授予1,339万股限制性股票。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共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放弃部分权益作废。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23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1,334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以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进行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股份)为3,262,100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次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

上述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418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24年8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232名本次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款合计人民币171,018,800.00元(其中通过回购股票方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326.21万股,对应缴款金额人民币 41,820,122.00元;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方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007.79万股,对应缴款金额人民币129,198,678.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77,900.00元。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1,771,537.00元,股本为人民币471,771,537.00元,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1,849,437.00元,股本为人民币481,849,437.00元。

六、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2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份数量 (股)比例(%)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163,696,30534.70+3,262,100166,958,40535.39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308,075,23265.30-3,262,100304,813,13264.61
合计471,771,537100.000471,771,537100.00
注:1、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3、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授予登记不会影响公司总股本,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发生变化。

十、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1、回购情况
(1)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8日。截至
2021年9月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189,600股,最高成交价为42.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7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095,330.91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1日。截至2022年10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46,200股,最高成交价为 29.5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5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96,802.80 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3年7月7日至 2023年7月11日。截
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21,900股,最高成交价为 27.0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96,378.59 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上述合计回购股票数量为3,357,700股。2024年6月24日公司进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共归属股份95,600股。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票剩余 3,262,100股,本次将全部用于本此次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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