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30126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因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进行逐步投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工装备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工科技”)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7号)同意注册,恒工精密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21,972,549股,发行价格为 3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10,787,058.1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含税的承销费人民币 71,333,045.37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739,454,012.73元,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不含税的保荐费为人民币 849,056.6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930,143.1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20,712,532.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年 7月 3日出具了《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232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部分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募集资金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进行逐步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工科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以及当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工科技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含)。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业务由财务部门进行办理。 (五)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现金管理不得投资于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工科技存在关联关系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无法准确预计;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正常生产经营,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工科技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和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恒工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恒工科技合计使用不超过 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艳伟 宋云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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