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600508):上海能源关于2024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8:31:28 中财网
原标题:上海能源:上海能源关于2024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海大屯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查验了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经营、财务等相关资料,对中煤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
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煤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2014年3月5日,中煤财务公司取得《北京银监局关于中煤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京银监复〔2014〕103号)和《金融
许可证》,3月6日在北京市工商局完成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023年,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并经金融
监管部门批复,中煤财务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换领
了《金融许可证》,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目前,中煤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为:(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
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
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
位产品买方信贷。

中煤财务公司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出资2.7
亿元)和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1%,出资27.3亿元)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金30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
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6层。

中煤财务公司目前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
委托贷款、内部转账结算、吸收存款、存放同业、同业拆借、票据
转贴现、再贴现等。

二、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煤财务公司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审计(稽
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中煤财务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审
计(稽核)委员会工作规则》《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总经
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规范各治理主体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确保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中
煤财务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经营
层现有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2024年上半年,中煤财务公司
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更新印发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强化
制度刚性约束;汇总整理分析行业行政处罚案例,以案为鉴,强化
合规风险防控。

中煤财务公司日常经营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经 营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截至目前,中煤财务公司共设置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金融服务部、资金管理部、金融市场部、 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和金融科技部等9个部门。 中煤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中煤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了
资金管理、金融服务、金融市场、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
管理、综合管理、信息科技等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了对各项
业务的审计稽核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煤财务公司通过严谨高效的业务流程设置,充分发挥三道防
线作用。各业务部门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负责本部门日常
业务的风险识别、评估、管理;风险管理部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二道
防线,负责对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及合规审核,实时监控各业务部
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研究风险管理事项;审计稽核
部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三道防线,负责对中煤财务公司风险事项的管
控情况以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并跟踪
整改。同时,中煤财务公司持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信息化
管理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内部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煤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
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
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结算业务操作
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有效控制资金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中煤财务公司基于司库信息系统,
对上报的资金日计划与当月预算、存款余额自动匹配校验,采用系
统和人工双重审核,每笔下拨资金自动校验预算额度。同时,加强
资产配置管理,强化存放同业精益化管理,所有存款均存放于实力
雄厚的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煤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流转方面,中煤财务公司充分发挥信息科技优势,
保证资金归集拨付的高效运转,加大对资金流转全过程的合规和风
险管控,进一步增强优化配置资金资源的能力。

(4)资金融通方面,中煤财务公司具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
场资格,根据业务需要和制度规定开展资金拆入业务,未开展资金
拆出业务。

2.信贷业务
中煤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的成员单位。中煤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
《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授信管理办法》《贷款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管
理办法,并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对业务制度进行修订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业务发展的要求。

(1)审贷分离
中煤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的信贷业务管理机制,设有金融
服务部、风险管理部。在核定综合授信额度或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
度时,由金融服务部发起、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风险管理部预审,
风险管理部预审后提交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

每笔贷款业务均需由金融服务部发起、风险管理部审查。

(2)贷后管理
金融服务部负责对发放的贷款开展贷后检查工作。贷后检查内
容包括收集借款人有关贷款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资料;
同时分析评价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等。

3.投资业务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煤财务公司未开展投资业务。

4.审计稽核
中煤财务公司制定了审计稽核相关管理办法,对自身的各项经
济活动进行稽核和监督。

5.信息系统
2014年4月,中煤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上线运行,通过全面
的信息化支撑,实现了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实
时监控资金流向。

2017年,中煤财务公司对原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打造统一
资金管理系统——中煤统一数字金融平台。

2022年以来,中煤财务公司基于统一数字金融平台,组织实施
司库信息系统建设升级,建成集账户、资金、票据、融资、担保等
管理功能于一体的司库信息系统,深化司库系统推广应用,强化风
险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实现资金等各类金融资源的可视、可控。

2024年上半年,国务院国资委在《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动态》中对中
煤司库建设成效进行了典型宣传。

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展的2023年度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
科技风险评估工作中,中煤财务公司成为全国361家非银行金融机
构中仅有的19家最高评级机构之一。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煤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信贷等
各类业务方面,均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程序,较好地控制了各类
风险。2024年上半年,中煤财务公司未发生风险事件,内部控制执
行有效。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煤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061.74亿元,
其中存放同业余额780.53亿元,存放中央银行余额44.61亿元,发
放贷款余额234.23亿元;2024年上半年,中煤财务公司累计实现营
业收入12.71亿元,利润总额7.09亿元,净利润5.27亿元。

(二)管理情况
中煤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托集团、服务主业的定
位和不做外部业务、不做风险性业务、不做违规业务的原则,不断
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中煤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存款挤提、到期债务不能
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
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等监管部门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从未带来过任何安
全隐患。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中煤财务公司的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

2024年6月末,根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商业银
行资本管理办法》,中煤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13.59%,高于10.5%。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2024年6月末,中煤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47.85%,高于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2024年6月末,中煤财务公司贷款余额234.23亿元,存款余额
933.98亿元,实收资本30亿元,贷款余额不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
本之和的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2024年6月末,中煤财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0万元,资本净
额685,024.87万元,集团外负债总额低于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2024年6月末,中煤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0万元,资产总额
1,061.74亿元,票据承兑余额低于资产总额的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2024年6月末,中煤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0万元,存放同业
余额780.53亿元,票据承兑余额不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2024年6月末,中煤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0万元,转贴现余
额43,178.81万元,资本净额685,024.87万元,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
额不高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2024年6月末,中煤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0万元,存
款余额933.98亿元,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低于存款总额的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截至2024年6月末,中煤财务公司未开展过投资业务。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2024年6月末,中煤财务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净额的比例
为0.08%,低于20%。

此外,中煤财务公司2024年6月末的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
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和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类贷款×100%)均保持为0,整体资产质量较
好。

四、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
款余额为26.73亿元,日最高各项贷款余额为5.58亿元;截至2024
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4.91
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5.58亿元。存款余额和各项贷款余额均低于
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规定的限额。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制定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并
严格遵照执行,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性。

同时,公司将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中煤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
中煤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持续评估,出具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中煤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2024年6月30日):
(一)中煤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
照》;
(二)未发现中煤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规定的情形,中煤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三)自成立以来,中煤财务公司未发生过存款挤提、到期债
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中煤财务公司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未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中煤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
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未发现中煤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资金安全
性带来隐患的事项,中煤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中煤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
大缺陷。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