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873527):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8:36:06 中财网
原标题:夜光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4-072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12号)核准,公司于 2022年 10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492,700股,发行价为10.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284,773.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823,962.17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460,810.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223 号)。

(二)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48,284,773.00
发行费用19,823,962.17
募集资金净额128,460,810.83
减:期初累计募集项目投入金额36,596,534.44
减:其他-31,947.47
加:期初累计利息收入2,141,970.29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94,038,194.15
减:支付项目支出8,615,490.93
减:专户手续费支出等261.4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770,394.34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6,192,836.1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元)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1990010104003993225,522,234.27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州分行811080101290254011227,264,088.82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湾新区支行营业室120702252910003850933,406,513.07
合 计86,192,836.1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支行营业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发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三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本专项报告披露日,公司还未实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支行营业室签订协定存款协议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报告期末末,公司协定存款余额为58,928,747.34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128,460,810.83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615,490.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212,025.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 途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报告期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3)=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年产2000万 平方米高性 能反光材料 的技改项目49,569,527.726,027,894.1024,776,657.6249.98%2025年3月 31日不适用
生产线自动41,017,200.001,726,084.6414,830,992.5536.16%2025年3月不适用
化改造     31日  
研发中心建 设37,874,083.11861,512.195,604,375.2014.80%2025年3月 31日不适用
合计-128,460,810.838,615,490.9345,212,025.37----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 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 集资金安全,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2,000万平方米 高性能反光材料技改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规 划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2023年6月12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子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葬集资 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使 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 公司暂未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 明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9,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 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 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 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 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2023年11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地点,为加快公司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以“专业化、国际化” 为发展方向,逐步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由于上海研发中心依托上海国际化大都市 的人才优势、信息优势和区位优势,行业相关人才也较为丰富,公司增加地址上海市 松江区中辰路188号8幢作为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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