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30138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4-045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00万股,发行价格 20.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0,04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96,947,169.6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3,097,830.34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3年 7月 7日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60,1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 759,895,0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年 7月 7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66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资金用途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这两家银行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7,734,026.24元,其中协定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37,732,238.59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229,250.00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92号《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运营管理效率,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先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费用,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用于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费用的自有资金的金额为 4,790.39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 5月 21日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报告期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包含应收受让大额存单垫付利息)人民币76,925.00万元,本报告期已到期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 88,185.00万元,产生理财收益人民币 514.10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46,904.1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时尚产业供应链及运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二级全资子公司香港兰玛特有限公司(HONGKONG LINEMART LIMITED)为“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香港为“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的实施地点。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成云商科技有限公司、Linemart Inc、Linemart NJ Inc为“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美国萨瓦纳、美国洛杉矶、东莞等为“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全资子公司 Linemart GmbH、Vanpowers LTD为“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德国柏林、美国爱迪生等为“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的实施地点。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309.78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0,064.13万元。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超募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10,270.56万元,其中人民币 270.5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人民币 10,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 55,677.57万元(含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3,773.40万元(注),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46,904.17万元。上述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注:5,000万元理财产品于 2024年 6月 27日赎回,但实际到账时间为 2024年 7月 1日,因此未包括于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年 8月 22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3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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