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002712):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9:26:24 中财网
原标题:思美传媒: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4-044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周五)在公司杭州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通讯出席人员为汪洪先生、高笑河先生、丁和根先生、王慧女士和钟林卡先生。

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姚兴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06,163,390.90元,同比增加 3.18%;实现营业利润 4,315,680.81元,同比减少 74.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58,632.98元,同比减少88.4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发挥中介机构在公司财务监督中的作用,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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