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伟星新材(002372):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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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9:31:3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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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伟星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冯济府 | 董事 | 因工作出差在外 | 谭梅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伟星新材 | 股票代码 | 002372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元) | 2,343,158,957.32 | 2,237,366,262.94 | 2,237,366,262.94 | 4.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 | 339,825,269.59 | 494,144,430.87 | 494,144,430.87 | -31.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 339,628,811.05 | 482,434,785.66 | 340,879,341.75 | -0.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 291,782,974.28 | 406,478,175.61 | 406,478,175.61 | -28.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31 | 0.31 | -29.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31 | 0.31 | -29.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6% | 8.86% | 8.86% | -2.70%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总资产(元) | 6,178,075,803.90 | 7,291,639,684.66 | 7,291,639,684.66 | -15.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元) | 4,633,385,081.87 | 5,594,026,152.79 | 5,594,026,152.79 | -17.17% |
注:
①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12月22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8,883户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37.90% | 603,359,564 | 0 | 质押 | 227,132,400 |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14.68% | 233,660,000 | 0 | 质押 | 98,500,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 | 境外法人 | 7.09% | 112,880,261 | 0 | 不适用 | 0 | 章卡鹏 | 境内自然人 | 5.18% | 82,538,434 | 61,903,825 | 不适用 | 0 | 张三云 | 境内自然人 | 1.96% | 31,269,218 | 23,451,913 | 不适用 | 0 | 金红阳 | 境内自然人 | 1.10% | 17,563,013 | 13,172,260 | 不适用 | 0 | 香港金融管理局-
自有资金 | 境外法人 | 0.97% | 15,403,265 | 0 | 不适用 | 0 | 谢瑾琨 | 境内自然人 | 0.82% | 13,004,609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005L-CT001沪 | 其他 | 0.70% | 11,142,546 | 0 | 不适用 | 0 |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永安国 | 其他 | 0.69% | 10,924,589 | 0 | 不适用 | 0 |
富-永富 16号混
合投资私募基金 | | |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持有伟星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15.97%、10.88%的股权,并
分别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同时,
两人分别持有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
17.59%、12.17%的股权;两人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均存在关
联关系。此外,根据两人签署的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
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2、上述股东中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与伟星集团
存在关联关系;同时,金红阳先生持有慧星公司6.14%的股权
与慧星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明(如有) | 不适用 | | | |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24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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