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伟星新材(002372):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9:31:31 中财网
原标题:伟星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冯济府董事因工作出差在外谭梅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伟星新材股票代码00237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谭 梅章佳佳
办公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电话0576-852250860576-8522508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2,343,158,957.322,237,366,262.942,237,366,262.944.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339,825,269.59494,144,430.87494,144,430.87-31.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339,628,811.05482,434,785.66340,879,341.75-0.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291,782,974.28406,478,175.61406,478,175.61-28.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310.31-29.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310.31-29.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6%8.86%8.86%-2.7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6,178,075,803.907,291,639,684.667,291,639,684.66-15.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元)4,633,385,081.875,594,026,152.795,594,026,152.79-17.17%
注:
①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12月22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8,883户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37.90%603,359,5640质押227,132,400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4.68%233,660,0000质押98,5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7.09%112,880,2610不适用0
章卡鹏境内自然人5.18%82,538,43461,903,825不适用0
张三云境内自然人1.96%31,269,21823,451,913不适用0
金红阳境内自然人1.10%17,563,01313,172,260不适用0
香港金融管理局- 自有资金境外法人0.97%15,403,2650不适用0
谢瑾琨境内自然人0.82%13,004,6090不适用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005L-CT001沪其他0.70%11,142,5460不适用0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永安国其他0.69%10,924,5890不适用0

富-永富 16号混 合投资私募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1、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持有伟星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15.97%、10.88%的股权,并 分别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同时, 两人分别持有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 17.59%、12.17%的股权;两人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均存在关 联关系。此外,根据两人签署的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 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2、上述股东中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与伟星集团 存在关联关系;同时,金红阳先生持有慧星公司6.14%的股权 与慧星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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