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600060):海信视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51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事前已取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经由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报告充分地反映了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控制状况等必要信息,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 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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