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同力日升(605286):同力日升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9:45:50 中财网
原标题:同力日升:同力日升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286 公司简称:同力日升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68,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0,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6.4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同力日升605286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亮李振兴
电话0511-857698010511-85769801
办公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六纬 路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六纬 路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3,941,297,637.893,695,152,644.16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864,872,939.841,805,726,047.853.2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325,834,455.341,029,330,042.842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22,788,794.1274,310,331.2065.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21,412,029.8959,680,163.10103.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73,536,992.4131,576,599.99132.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6.804.53增加2.2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700.42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700.4266.67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3,05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李国平境内自 然人33.3058,614,36000
李腊琴境内自 然人23.1840,801,06400
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3.385,945,50500
李静境内自 然人3.275,753,42400
李铮境内自 然人3.275,753,42400
丹阳市合力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其他2.804,931,52300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 任公司-传统保险产品其他1.212,126,55700
王野境内自 然人1.071,888,0001,888,0000
庄波境内自 然人0.731,280,0001,280,0000
沈聪境内自 然人0.731,280,0001,28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为李国平、李腊琴夫妇;实际控制人 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李铮、李静为李国平、 李腊琴夫妇的子女;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为丹阳日 升、丹阳合力;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发行后3.38%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李国平、李腊琴分别 持有丹阳日升99%、1%股权;丹阳市合力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公司发行后2.80%股份,公司控股股 东李国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丹阳合力13.75% 份额。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 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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