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603985):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润股份”)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9号)的核准,向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129,5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3,695,275.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299,515.1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4,395,759.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0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H1027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进行监督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1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0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4月,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全部转入恒润传动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环锻”)、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传动”)、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11月,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转入恒润环锻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6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2,672.66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恒润环锻、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恒润传动、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993,177.2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年产 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予以结项,“年产 5万吨 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予以终止,同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368.05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27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年产 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予以结项,“年产 5万吨 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予以终止,同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368.05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27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6月 单位: 人民币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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