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60065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电子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年8月 23日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共计 218,891,916股,价格为 1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09,999,995.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324,426.2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5,675,568.88元。2016年 8月 24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6)010533-2号)。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开户行、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 1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4年 1月 25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止 2024年 7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拟予以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项目二期工程”,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截至 2024年 7月 31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配置各项资源,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73.65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完成的募投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项目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73.65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