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600658):电子城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8,891,9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09,999,995.1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3,444,999.93元后的募集资金2,376,554,995.23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9,426.3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5,675,568.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6)010533-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513,730,664.46元,本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2,369,705.39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536,100,369.85元;累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55,617,890.14元,支出银行手续费33,854.74元,其中本半年度取得利息收入人民币922,505.0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895,159,234.4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修订了《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北京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子城(天津)数据信息创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子城(天津)科技创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子城(天津)科技创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子城(天津)移动互联网产业平台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4年1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0,00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专用用途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 电子城西青 1号地西区 1 北京银行金运支行 20000009429300012046840 549,448.25 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华夏银行北京光华支 电子城西青 7号地西区 2 10262000000695898 67,205.68 股份有限公司 行 项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华夏银行北京望京支 3 10280000001203233 —— 2020年账户已经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行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安 4 697891217 —— 2020年账户已经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定门支行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平安银行北京崇文门 电子城西青 7号地西区 5 11016694092000 17,445.69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项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中信银行北京和平里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6 8110701012800582288 2,211,861.01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专用用途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中信银行北京顺义支 电子城西青 1号地东区 7 8110701011700582299 64,267,499.53 股份有限公司 行 项目 电子城(天津)移动互 中信银行北京顺义支 电子城西青 1号地东区 8 联网产业平台开发有限 8110701013100596113 12,924,526.40 行 项目 公司 电子城(天津)数据信 电子城西青 1号地西区 9 息创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北京银行金运支行 20000032405000011985197 5,116,125.37 项目 司 电子城(天津)科技创华夏银行北京光华支 电子城西青 7号地西区 10 10262000000697090 9,465,042.79 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行 项目 电子城(天津)科技创平安银行北京崇文门 电子城西青 7号地西区 11 11016784310006 15,473.13 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支行 项目 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华夏银行北京望京支 12 10280000001205377 —— 2020年账户已经注销 有限公司 行 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安 13 697965174 —— 2021度账户已经注销 有限公司 定门支行 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中信银行北京和平里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14 8110701013000593786 524,606.58 有限公司 支行 园小区建设项目 合计 95,159,234.4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369,705.3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3,967,045.50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置换比例(%) 已置换金额 电子城西青1号地东区项目(移动互联网 1 94,132,802.69 94,132,802.69 100.00 产业园区项目) 电子城西青1号地西区项目(数据信息创 2 4,343,464.39 4,343,464.39 100.00 新产业园区项目) 电子城西青7号地西区项目(科技创新产 3 6,012,679.72 6,012,679.72 100.00 业园区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置换比例(%) 已置换金额 4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 21,983,586.75 21,983,586.75 100.00 5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 33,164,808.52 33,164,808.52 100.00 6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项目二期工程 4,329,703.43 4,329,703.43 100.00 合计 163,967,045.50 163,967,045.50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25日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6)010574号报告鉴证。公司保荐机构及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6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在2017年度至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3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18年3月19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3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2018年11月份和12月份共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2月 20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 98,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2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年 12月31日,归还1,000 万元;截至2020年1月20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79,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2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还300 万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79,7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2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已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1月1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年 1 月 8日,公司已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1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则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城港项目二期 无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39,947.53 -52.47 99.87 完工 163.39 以销售④ 工程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