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食品(836826):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证券代码:836826 证券简称:盖世食品 公告编号:2024-073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了《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回购方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8.34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8.30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084万元,不超过2,127万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30万股-25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3%-2.61%,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回购股份数量调整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40),本次权益分配的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3日。因权益分派导致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为6.825元/股,价格调整后预计剩余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3,116,48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4月21日开始,至2024年4月20日,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58.73%,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回购结束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30,450股,占公司总股本1.56%,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58.73%,最高成交价为6.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方案本次变更情况 公司拟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用途“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旨在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议案的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六、备查文件 (一)《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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