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68806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3日以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年 8月 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郝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监事会同意《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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