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沃泰(68837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20:31:31 中财网
原标题:菲沃泰: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下简称“《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就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沃泰”)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发行和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78号《关于同意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83,868,089股(每股面值人民 1元),每股发行价 18.54元,募集资金总额 1,554,914,370.06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528,277.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36,386,093.0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7月 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49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3,913.13万元,其中 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439.6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513.65万元。2024年 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0,354,397.69
2023年 12月 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 额180,000,000.00
减:2024年 1-6月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04,396,720.26
其中:总部园区项目74,261,344.83
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28,911,790.52
补充流动资金1,223,584.91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512,832.15
减:募集资金结余转出53,334,007.94
其中:总部园区项目(注 1)53,034,400.00
补充流动资金(注 2)299,607.94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65,136,501.64
注 1:公司于 2024年 3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总部园区项目”、“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总部园区项目”已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5,303.44 万元。

注 2:公司于 2024年 3月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惠支行账户中剩余的补充流动资金投入使用,同时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形成的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转入一般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惠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前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放 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锡惠支行5109 0496 3310 888活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惠山支行7807 0122 0003 29778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惠山支行8110 5010 1185 8888 888活期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2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上述审批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金额为 109.19万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0.00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总部园区项目”、“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总部园区项目”已转出节余募集资金5,303.44 万元,“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尚未结转。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规范运作》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4日


143,638.6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已变 更项 目, 含部 分变 更 (如 有)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4)= (2)/(1)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83,100.0072,000.007,426.1362,229.47-9,770.5386.432024年 3月不适用不适用
33,300.0029,000.002,891.1829,015.0915.09100.052024年 3月不适用不适用
50,000.0042,638.61122.3642,638.6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资金

 166,400.00143,638.6110,439.67133,883.17-9,755.4493.21   
          
          
          
          
          
          
          
          
注:明细加总与合计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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