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亲自参会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6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48,871.45元,合并口径净利润11,080,277.8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73,698,014.30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82,092,585.50元。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2024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4,581,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2,364,534.78元,占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63%,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制定2024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方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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