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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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3日 21:10:4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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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阳光电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
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4-081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4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年 9月向UBS AG、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革、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
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W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Goldman Sachs & Co.LLC、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高进华、J.P. Morgan Securities PLC、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号私募基金、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北京信弘天禾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弘星弘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 18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418,634股,每股发行价为 12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3,758.5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443.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30Z020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 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公司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6,653.67万元;(2)本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884.26万元;(3)本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手续费 0.76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余额为 71,139.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11,139.36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60,0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 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 、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支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帐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专户余额 | 理财产品
余额 |
1302049819202103053 | 用于年产 100GW 新能源
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11,060.66 | — |
188763370695 | 用于年产 100GW 新能源
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72.05 | 60,000.00 |
58060078801300001035 | 用于年产 100GW 新能源
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6.65 | — |
银行帐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专户余额 | 理财产品
余额 |
12189001040040389 | 用于研发创新中心扩建项
目 | — | — |
551902416710866 | 用于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
设项目 | — | — |
34050146860800005749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 |
11,139.36 | 60,000.00 | | |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5,835.7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3日
附表 1:
2024年 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363,758.52 |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 | 26,653.67 | |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 | 295,835.71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不适用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净额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 总额
(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
1. 年产 100GW新
能源发电装备制造
基地项目 | 否 | 240,343.09 | 241,787.00 | 240,343.09 | 26,653.67 | 180,354.87 | 75.04 | 2025年 6
月 | 61,530.58 | 165,792.90 | 不适用 | 否 |
2. 研发创新中心扩
建项目 | 否 | 63,970 | 63,970.00 | 63,970.00 | — | 65,512.03 | 102.41 | 2024年 3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全球营销服务体
系建设项目 | 否 | 49,835 | 49,835.00 | 41,124.91 | — | 41,802.29 | 101.65 | 2023年 3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 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 | 否 | 8,166.52 | 8,166.52 | 8,166.52 | — | 8,166.52 | 100.00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62,314.61 | 363,758.52 | 353,604.52 | 26,653.67 | 295,835.71 | 83.66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
计划进度、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含
“是否达到预计效 | “年产 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工作,截至 2024年 6月 30
日,项目投资进度达到 75.04%,已完成厂房建设和大部分设备产线布局。由于实际建设过程中受项目规划设计布局调整、项目实施
地周边建设环境、设备调试进度及取得相关政府许可文件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尚有部分建设环节未完成,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
进度与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存在一定差异。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 | | | | | | | | | | | |
益”选择“不适用
的原因) | 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由原定的 2024年
4月 30日延期至 2025年 6月 30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年产 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目前尚未全部完工,上述效益计算基于已完成投产部分产生的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 截至 2021年 10月 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 24,314.16万元,其中:年产 100GW新能源
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14,382.79万元,研发创新中心扩建项目 9,474.31万元,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57.06万元;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314.1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
2021年10月12日出具了《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674
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节余的金额及
原因 | “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出现结余,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总体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项目金额开支,从
而节约了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2023年 12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
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706.44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 12月 25日,公司“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际节
余募集资金 8,710.09万元,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71,139.36万元,其中 11,139.3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60,000.00万元购买理
财产品尚未到期。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 2021年 4月 16日,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 |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 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安排等。
2021年 10月 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 44,541.2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且该 44,541.25万元已通过募集资
金置换。
2023年 8月 24日,公司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总计 6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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