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致酒行(300755):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华致酒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24-033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 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亮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亮锋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商之一,以“精品、保真、服务、创新”为核心理念,依托多年构建的遍布全国的酒类流通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以及与上游酒类生产企业长期的合作关系,开发及遴选契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持续为客户和广大消费者提供白酒、进口葡萄酒和烈性酒等国内外优质中高端酒类产品和多元化服务,致力于建立并完善酒类营销生态体系,通过互联网共享经济平台,打造快捷的遍布全国的酒品消费服务体系,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公司多年来深耕酒类消费终端市场,凭借专业的运营团队、丰富的产品营销经验以及深刻的酒文化理解,构建了包括华致连锁门店、零售网点、KA卖场、团购、电商在内的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进而与上游知名酒企酒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为生产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也为终端消费者提供优质、丰富的产品,从而成为链接生产厂商和大众消费市场的关键纽带。公司利用与终端消费者的良好互动,积极参与产品开发工作,一方面遴选品牌知名度高且性价比高的精品酒水进行销售,另一方面与酿酒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契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选择。公司构建了完整的信息化供应链管理体系,涵盖采购、物流仓储和销售等环节,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保真的精品酒水和高质量、标准化的优质服务,进而赢得市场广泛认可。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情况概述 2024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根据国家统计局 2024年 7月 15日发布的最新数据,2024年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 0.1%,一季度为同比持平。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733元,同比名义增长 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5.3%。2024年上半年,食品烟酒消费依然是我国居民的第一大消费,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 4214元,增长 7.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31.0%。 酒水行业进入新一轮产业调整期,头部效应进一步凸显。上游供应商方面,根据中国酒业协会《2024中国白酒市场中期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在变革多元的背景下,酒类作为消费市场的主要动力之一,产业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内消费增长动力不足,酒类消费进入“消费理性+价格理性”的双理性时代。2024年,面对酒类消费市场进入调整期,存量竞争时代特征愈发鲜明。产业向优势产区、优势企业、优势品牌集中的趋势愈加明显。产能提升,产业竞争日趋激烈,强强竞争已成事实,中小企业受到挤压,发展受困等因素无疑给行业带来了广泛的关注和深刻的思考。尽管如此,白酒产业长周期的价值属性以及其螺旋式上升的底层发展逻辑始终稳固未变。随着消费者对品质生活的追求和对个性化、差异化产品的喜好,预计名酒将继续受到市场的青睐,而地方酒则需要在品质、口感和品牌建设方面加大力度,以应对市场的挑战。同时,基酒市场的稳定也为整个白酒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全球葡萄酒行业正在面临产量和销量的双重压力,市场竞争加剧、运营成本上升需要企业通过创新服务和提升品质来适应市场变化,寻找新的发展路径。 下游销售渠道方面,由于消费者对酒类即时性和保真性消费要求较高,包括连锁门店、烟酒店、KA卖场、社区便利店等在内的线下门店仍为主流购酒渠道。相较于电商平台,酒类流通线下渠道更能提供面对面交流与深度体验,建立消费者与品牌之间的情感链接,增强消费者的认同感,其不可替代性依旧明显。 在行业政策方面,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八五”计划至“十四五”规划,国家对酒类流通行业的相关政策经历了从“流通领域整体性改革”到“促进酒类流通行业规范发展”再到“规模化、全覆盖的新格局”的变化。2021年至今,国内有关酒类流通行业的主要政策如下: 2021年 3月 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畅通商品服务流通渠道,提升流通效率,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加快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和最佳实践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有效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深入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众包设计、智慧物流、新零售等新增长点。 2021年 8月 17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推动酒类流通等方面标准化建设,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构建适应新形势下流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标准体系。随着政策实施,我国酒类流通行业国家标准得到健全。 2021年 9月 8日,商务院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酒类流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要以创新为驱动力,推进酒类流通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促进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高标准建设现代化酒类流通体系;充分发挥酒类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提升流通环节的质量和效率,推动酒类流通行业与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跨界融合;统筹安全和发展,建立健全酒类流通安全体系,加强对酒类流通企业分类指导,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和保障支持作用。 到 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化发展、连锁化运营、标准化引领,多渠道、多业态、多层次、多场景、全覆盖的酒类流通新格局。基本形成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放心安全、绿色科学的酒类流通发展环境。培育千亿级酒类流通企业 1家,百亿级酒类流通企业 5家,50亿级酒类流通企业 10家。酒类流通连锁化率、城市配送比例大幅提升。 2023年 7月 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国办函〔2023〕70号)中围绕 6个方面提出 20条具体政策举措,在扩大服务消费方面,措施明确,扩大餐饮服务消费;在拓展新型消费方面,措施提出,壮大数字消费,推广绿色消费;在完善消费设施方面,措施提出,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措施还提出,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2024年 8月 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其中提出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提升餐饮服务品质,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鼓励地方传承发扬传统烹饪技艺和餐饮文化,培育特色小吃产业集群,打造“美食名镇”、“美食名村”。办好“中华美食荟”系列活动,支持地方开展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 国家支持提升餐饮服务品质和培育特色餐饮文化,对构建创新餐饮消费场景和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促进酒类消费品与餐饮的深度融合,丰富酒水消费场景,以服务消费带动商品消费。美食文化是白酒实现增量的坚实依托,也是白酒扩张的重要抓手,着力研究推广美食美酒融合新样本,能够更好地向新、求新,激发服务消费细分领域内生动力,培育酒水消费新增长点。 (二)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24年上半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断变化的消费者需求,华致酒行始终坚守“保真”理念,通过供应链、产品、渠道和人才整合,让“上市公司卖名酒,安全可靠”成为行业共识。报告期内,公司在门店升级、产品研发、品牌打造及团队建设方面下足功夫,应对当前新局势、新消费、新机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43亿元,同比增长 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亿元, 同比增长 2.77%。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回顾: 1、以门店为载体,开创用酒新体验 2024年,公司积极推动华致酒行连锁门店的全面升级计划,以更大空间、更强质感、更全品类构建城市文化用酒新空间,开创“沉浸式酒水品鉴”全方位立体的新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华致酒行 3.0门店升级迭代,开创“名酒+高档餐饮+文娱生态”新模式,打造创新高端体验空间,构建起集购酒、品鉴、休闲娱乐、宴请会客、文化交流于一体的多元复合型门店。 同时优中选优,在全国范围内筛选高质量合伙人,携手强势团购资源,占据关键地标,覆盖核心城市、交通枢纽、高端社区,持续释放高端酒水韧性与成长性,稳步推动 3.0门店高端升级迭代。 公司十分重视对门店经营的规范性管理。门店开发节奏坚持“精准开发、逐步升级、有序退出”战略,积极落实“323新规”(即公司于 2020年 3月 23日实施的《关于门店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已基本实现对连锁门店供应链的全链条管理,进一步提升华致品牌的社会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 2、以消费者为根本,深化产品布局 公司始终坚持“永做名酒厂金牌服务员”战略定位,以名酒为驱动,与茅台、五粮液、汾酒、拉菲等全球名酒保持长期稳定合作,联合名酒厂打造更多个性化产品,并助力推动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与富邑集团旗下璞立酒庄(Beaulieu Vineyard)再度携手,深化战略合作,推出 BV璞立酒庄罗斯福珍藏赤霞珠红葡萄酒;成功举办“拉菲之夜?昆明站”活动,精准触达一线市场。 报告期内,以荷花、赖高淮为代表的精品酒矩阵不断丰富,动销反馈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在荷花品牌方面持续发力,举办“星级定制,荷力创赢”荷花·高端定制交流沙龙活动,首次推出“荷花?高端定制”新模式,以“个性化、小型化、多样化”为核心,紧跟体验经济浪潮,满足各级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公司牢牢把握荷花酒?金蕊天荷斩获 2022年“酒界奥斯卡”比利时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奖赛全场最高奖项“大金奖”之契机,将传统营销手段与特色体验活动相结合,加大多元化宣传力度,深化多维度感观体验。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召开“金蕊战役”品鉴会 2134场;成功举办华致荟高尔夫俱乐部邀请赛暨荷花荣誉晚宴,将高端运动与高品质美酒相结合,精准链接高净值人群,充分发掘潜在市场。 3、以服务为核心,打造品牌强势力 公司作为中国首家酒类流通 A股上市企业,坚守“精品、保真、服务、创新”的核心经营理念,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主办的 2021-2024调查汇总和质量信誉承诺活动与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中,获得“全国质量诚信先进企业”“全国酒品连锁销售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多项权威认证。报告期内,公司连续 15年获得“中国 500最具价值品牌”,品牌价值攀升至 320.67亿元。斩获酒类零售连锁行业发展峰会“特别贡献奖”,荣膺“金羚奖·2024年度 ESG典范企业”,力捧 2023年度“银柿·高质量上市公司奖”。 公司以服务为核心,坚持赋能于全链参与者。向上,通过厂商共建、名酒开发、多元宣传等方式持续串联名酒品牌。报告期内,公司协助举办茅台创新型营销推广活动共 27场,打造弘扬白酒传统文化新标杆。向下,通过品牌、产品、营销一体化方案,全面赋能门店客户。截至目前,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布局了 8个中心仓、27个区域仓,以此为基础,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毛细血管式”的全渠道网络 和售后服务体系,确保消费者能够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4、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团队凝聚力 公司坚持打造学习型销售团队,持续进行人才盘点,加强优秀人才的选、育、用、留,实现管理干部开展轮岗和交叉培训,以高水平人才为支撑,建设“敢打胜仗,能打胜仗”的人才体系,构建动态平衡的人才供应链,确保人才结构与企业战略目标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员工培训活动 237期,覆盖参训员工约 2万人次,重点涵盖公司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品牌策略、产品知识、销售政策、连锁门店经营管理等内容,以实战销售经验分享为主,重点帮助营销人员特别是新员工的业务开展,实现内部优秀经验的分享、传播、复制及转化落地,建立完善的传帮带体系,注重以战代训,从实践中积累经验,进一步实时反馈一线市场动态,助力门店客户精准跟踪捕捉新动向,稳健应对酒业新态势。 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立足于白酒行业发展新周期,深化“两点一线”(即华致酒行、荷花金蕊天荷为两点,华致服务小组为一线)战略目标,围绕“优质合伙人+精品酒”开展营销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寻找优质合伙人,稳步推进 3.0门店布局;进一步加强与上游名酒厂合作粘性,打造“一超多强”的精品酒矩阵,以全面且丰富的产品矩阵回应市场挑战,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选择及酒水产品进阶需求;常抓不懈品牌建设与渠道拓展,精准把握消费者消费偏好,聚焦中高端圈层客户对于优质产品的需求,持续抢占中高端市场份额;围绕“华致铁军”精神内核,积极打造全能型的营销队伍,加强人才选拔与培养,构建动态平衡的人才供应链,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3年年报。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中有 266,589,317.65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电商保证金以及其他不可用资金,其权利受到限制。 固定资产中有原值 47,787,671.90元的房屋建筑物,其权利受到限制。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竞争风险 酒类产品流通领域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参与者众多,占市场较大份额的大型龙头企业较少,公司面临着来自市场不同主体的竞争。随着居民酒类消费升级,新型销售业态如电子商务兴起,促使传统酒类分销商逐渐启动业务转型,零售终端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公司审慎把握行业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根据市场状况和客户需求调整销售体系和营销策略,持续在品牌打造、渠道建设与完善、产品的开发与推广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实力,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从而应对市场竞争风险。 2.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近年来,酒类产品的市场格局变化明显,酒水价格呈现较大幅度的波动。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中产阶级的崛起、大众消费意识的转换,消费结构开始升级。酒品消费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商务消费、个人消费为主,酒品的价格有所波动;此外,酒品价格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临近中秋、春节期间的传统销售旺季大都会呈现上涨趋势。另一方面,酿酒企业也会根据终端零售价的变动情况调整酒水的出厂价格,但出厂价的调整一般会滞后于市场价格。公司具有丰富的酒类流通行业运营经验,能够根据市场变化迅速调整经营政策,判断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趋势,从而获得持续盈利能力。 3.市场出现酒类产品假冒伪劣的风险 酒类产品属于快速消费品,品牌是影响消费者购买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酒类流通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不高,参与者数量众多,且资质、信誉度参差不齐。受利益驱使,少数不法企业和人员制售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形象。公司作为保真酒品销售商,在遏制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方面做出了较大努力,通过源头控制、信息技术管理和消费者监督等手段,保证渠道内销售的产品均为真品。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酒类商贸流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也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决保护股东、债权人、职工、消费者权益,致力于与供应商、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始终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公开、透明、规范的上市公司为目标,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长期信任与共赢关系,注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股东权益保护 股东是企业财务资源的提供者,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发展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充分尊重和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1、公司的治理与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不断优化公司制度,并继续落实内控实施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2、建立与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注重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网站、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股东有效的沟通渠道。公司认真接待投资者、研究机构的来电来访,对公司业务发展方面的问询在已公开披露信息的范围内认真答复,保证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都有知情权,为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的条件和途径。 3、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维护广大投资者切身利益,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综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战略目标、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和监管倡议,在确保运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完成了股份回购事项。2024年 1月 15日至 2024年 4月 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098,09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183%,回购总金额 149,999,338.01元(不含交易费用)。 报告期末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于 2024年 7月 25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拟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407,700,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9,818,519.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关注员工的综合能力提升和个人职业发展,根据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努力实现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充分体现自我价值,达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与企业发展目标的最大契合,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所有员工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为员工提供福利保障,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法定福利的缴纳比例及缴纳基数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将诚实守信作为企业发展之基,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之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工作,报告期内首次披露《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并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公司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规,多年来积极承担环保责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向东先生及其配偶唐莉女士、关联方湖南金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吴向东先生及关联方华泽集团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方华泽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5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27.5亿元。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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