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典制药(30070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705 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23223 债券简称:九典转02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2,7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379,028.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20,971.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8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110001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3]5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6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6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6,606,38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3,393,613.2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1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110002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进行了核对,《管理办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8,000.00万元,尚未到期。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详见本报告附件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的产能、部分设备、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进行适度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1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2,140,974.80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33,607.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4年4月29日购买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8,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两次融资的资金情况,已在本专项报告中分别说明。 附件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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