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21:26:04 中财网
原标题:维峰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 8月 24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
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08,911,0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
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维峰电子股票代码30132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雨田王家琪 
电话0769-853589150769-85358915 
办公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号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240,798,207.45242,612,994.68242,612,994.68-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7,143,243.7074,619,842.9074,512,827.71-3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46,886,402.4954,412,027.0554,305,011.86-13.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6,899,977.4460,005,477.4660,005,477.46-21.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680.68-36.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0.680.68-36.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9%4.00%3.99%-1.5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2,008,458,681.532,017,987,787.262,017,987,787.26-0.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890,526,335.791,876,056,405.291,876,056,405.290.77%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公司对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单
项交易(租赁业务)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的变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809报告期末表 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 总数(如 有)0持有特别 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 总数(如 有)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 量
李文化境内自然人31.28%34,375,00134,375,001不适用0 
罗少春境内自然人17.06%18,750,00018,750,000不适用0 
康乃特(深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11.37%12,499,99912,499,999不适用0 
李睿鑫境内自然人5.69%6,250,0016,250,001不适用0 
新余德彩玉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3.30%3,630,5550不适用0 
李小翠境内自然人2.85%3,135,0003,125,000不适用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其他1.91%2,098,0500不适用0 
盐城泽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1.04%1,140,6770不适用0 
中欧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险-中欧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其他0.81%885,4000不适用0 
中欧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险-中欧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其他0.81%884,9750不适用0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前 10 名股东中,李文化先生与罗少春女士系夫妻 关系,李睿鑫先生为李文化先生与罗少春女士之子;李 文化先生、罗少春女士与李睿鑫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康乃特(深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 李文化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李小翠女士 系李文化先生的妹妹。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前 10 名其 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 2023年年度及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1、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09,893,594股扣除回
购专户持有 982,550股为基数,即以 108,911,0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预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673,313.2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于 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
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
派发现金红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年中期
2、2024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年中期
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

3、2024年 5月 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4年
5月 29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4、公司于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
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 109,893,594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 982,550股为基数,
即以 108,911,0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781,208.8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 70,000万元(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三)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增资事宜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维康”)增资
1.5亿元(含本数),增资后昆山维康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000万元增加至 26,000万元。昆山维康已完成上述增资所需工
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昆山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及 2024年 5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向全资
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已搬迁至华南总部智能制造基地进行办公及生产经营,公司注册地址由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兴路
7号调整为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号。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对《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2024年 5月 27日、2024年 6月 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完成工商
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五)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发出存货的计
价方法变更、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由于前期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项目相关施工作业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
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以实现效益,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将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4年 6月 30日。截至目前,
公司已顺利完成厂房搬迁和项目投产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3月 4日、2024年 8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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